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章永森和潘美莲的确帮了邓一川大忙,第二天邓一川就听说,他们赶到了省城海州。
古风一开始还有点担心,生怕陈默这对新组合的夫妻,会大发雷霆。
没料她陪着二位到旧房子去,看见章永森,陈默竟主动唤了声叔。
她不叫章永森姨父,而是叫叔。
古风开始还觉奇怪,后来才明白,这些年来,陈默的恨点一直在她小姨叶绿这边,对章永森,陈默却有一种天生的亲切感。
再问下去,才知道陈默很小的时候,就爱跟章永森玩。
那时陈原老是不在家,母亲叶芝又忙,常常是先要批改完学生作业,才会有时间跟她讲故事。
小小的陈默就常常被母亲锁在小房间里,连个玩具也没,就那么呆呆地一坐好几个小时。
后来这事被章永森知道了,章永森说怎么可以这样,小孩子绝不可以一个人锁在黑房子里,万一出事怎么办?叶绿说她没时间陪她玩,不锁怎么办?章永森你不陪我陪,抱起陈默就往他家去。
那时候叶绿刚刚嫁过去,章小萱还没出生。
见男人抱来姐姐的女儿,叶绿也不是多烦,只要章永森不花钱给陈默就行。
章永森对小默,还真是好。
只要一闲下来,就去叶芝家接小默,那时候因为没有玩具,为了让小默开心,章永森就爬在床上,当马让小默骑。
他蒙上眼睛,在两间窄小的屋子里跟小默玩捉迷藏。
屋子里玩腻了,就带小默去树林,摘各种各样的小花,编出一个又一个花篮。
花篮玩腻了,就学鸟叫给小默听。
对了,章永森学鸟叫可有一绝,像极了。
陈默对章永森的依赖,也许打那时就有,可惜后来两家关系恶化,加上章小萱的出现,使得陈默对章永森,再也不那么亲了。
时光一去这么多年,真没想到有些东西还能复活起来。
看到陈默跟章永森亲,古风揪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陈默见了章永森,突然不那么怕光了。
她指着潘美莲问:“她是谁?”
章永森大大方方说:“是我新娶的老婆,今天带来,就是让默默帮我参谋一下,怎么样?”
陈默信以为真,认真地盯着潘美莲看了看,说:“嗯,不错,比叶绿强,她很崇拜你吧?”
一句话讲的,章永森不好意思起来,摸了把头说:“崇拜谈不上,不过不像你小姨那样,老骂我没本事。”
“少说她是我小姨,她跟我家一点关系也没。”
“好,好,不说,一点关系也没,咱说现在,说现在。”
章永森拉过潘美莲,让她离小默近一点。
陈默又盯着潘美莲看了看,道:“你眼睛上那颗痣真好看。”
潘美莲左眼上边真的有一颗痣,有人说这种痣克夫,也有人说长这样痣的女人骨头都骚,潘美莲不知哪个真,但认真想一想,也不觉得自己骚。
现在听小默说这痣好看,是美人痣,潘美莲会心地笑了。
“你笑起来真好看。”
小默主动伸过手,要跟潘美莲握。
...
小说穿成年代文男主前妻简介小说穿成年代文男主前妻元月月半著张小芳穿书了。书中男主是下乡的知青,年轻水嫩,盘亮条顺,馋的村支书的闺女死缠烂打。男主不想娶她,村支书直言,娶了自家闺女就让他去上大学。男主做梦都想离开农村,便捏着鼻子认下。...
白富美意外得随身空间,...
哥哥,我们一起玩水吧!三岁的沐一曦第一天见面,就豪闯九岁哥哥宇执野的浴室!被占尽便宜的宇执野欲哭无泪,从此以后,身上还黏上了一个小萌物,偶尔拎来舔一口,嗯,甜甜哒!十八岁生日的晚上,沐一曦喝下一瓶红酒,扑倒了宇执野,她媚眼朦胧,娇美醇香,逼问道我做了你的爸爸妈妈十五年的儿媳妇,你的兄弟们叫了我十五年的大嫂!你倒底娶不娶我?这很纠结吗?宇执野淡薄的唇角,勾起一抹宠溺的浅笑!直到肚子像吹气球一样大起来,沐一曦悲催地发现,她才是被吃干抹净的那一个!她的狐狸哥哥,早在她还不知道媳妇是何物的时候,就已将她占为己有!...
她亲眼看着他将别的女人抱走,独留她一人去死。她亲耳听着他撕心裂肺喊别的女人的名字,用身躯去护住旁人。楚虞知道,陆佔是真的想杀了她,也恨透了她。所以他才会弃了他们的孩子,斩了她的信念,更将她的一颗真心踩在脚底碾压。他爱她时,便胜繁花似锦。可他的爱,却被她放的火烧成了灰烬。...
二十二世纪军医,重生成懦弱民国三小姐,生父贪婪,姐妹伪善,还逼她嫁给一个傻子?陆大帅的长子陆少廷,有颜又有钱,傻就傻吧。傻傻的奶萌小狼犬,对她卖萌,对别人超凶。陆少廷她是我的媳妇儿,谁都不许欺负!回过头只有我能欺负,是不是?沈文君一滴冷汗。又一日。陆少廷媳妇儿,你喜不喜欢我?沈文君喜欢。眨了眨眼,小狼犬突然在她唇上吻了一下这样你喜欢吗?文君欲哭无泪。怎么感觉这个傻子比常人还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