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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马难驯,纵然是云小爷,也费了好一番功夫。
明乐懒洋洋地坐在半山坡上,惬意地欣赏着他在蓝天下驰骋的英姿,赏心悦目。
好不容易驯服踏雪,云彻欣喜回眸,见明乐头枕双臂躺在草地上等他,心中似有些过意不去。
他骑着踏雪,霎时飞驰到明乐身畔,“起来,我教你骑马。”
明乐摇头,“不学。”
“嗯?你不想试一试骑马飞奔的感觉吗?”
“想啊。”
明乐伸出手去,“拉我。”
一个大男人却如此会撒娇,云彻真拿他没办法。
他伏在马上俯身朝他伸手,稍一用力,将明乐从地上拽起,“想就起来学,我难得有时间。”
“不用学我也能骑马飞驰。”
明乐挑眉,嘴角一丝狡黠的笑。
清冷的阳光下,他穿一身白衣长身而立,手里把玩着扇子,萧萧肃肃,爽朗清举,倒比在宫中时多了几分洒脱。
云彻剑眉微蹙,目若朗星,“不学如何能骑,你别从马上摔了,到时候赖我。”
难得听他开玩笑,明乐勾起唇角,绽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我们一起骑不就好了?反正你不可能把我摔了的。”
他紧握着云彻的手,“快,拉我上去。”
想起在边陲时两人也是共乘一骑,可此时的心态,跟那时截然不同。
云彻手臂用力,将他拉至马上,明乐刚坐好,就听他在耳畔道:“抓紧。”
话毕,他一甩缰绳,踏雪如离弦得箭一般,“嗖”
地一声飞了出去。
汗血宝马,果然名不虚传。
明乐紧扶着云彻的手臂,朗声大笑:“怪不得你们爱骑马,原来跑起来这般爽快,飞似得。”
两人在开阔的草地上骑了几圈,过足了瘾。
欢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日薄西山,天色渐晚。
明乐见残阳西下,略有不舍,“喂,晚上请我吃饭。”
云彻微怔,“不回宫吗?”
“难得出来一趟,晚些回去也没什么大碍。”
云彻未语,忽见树林里钻出一只兔子,鹰隼般锐利的瞳仁瞬间收缩,“左侧有一只兔子。”
“哪里?”
明乐来了精神,“可惜没带弓箭来,不然射中了,晚上可以烤兔子肉吃。”
云彻勒紧缰绳,踏雪停下。
他一个凌厉地翻身,朝那兔子方向飞去。
“你去哪儿?”
“等着!”
明乐紧张地坐在马上,一动不动,生怕惹怒了踏雪再把他给摔了。
好在云彻很快回来,手里拎着一只长耳朵的兔子,年轻的脸庞丰神俊秀,那璀璨的双眸比星辰还要闪亮。
他提起兔子给明乐瞧,明乐顺势扶着他手臂下了马,暗搓搓地摩拳擦掌,“怎么处理?”
“烤了吧。”
说话间,云彻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一刀刺进兔子脖颈,眼都不眨。
血“滋”
地冒了出来,腥气霎时弥散在空中。
明乐接连后退好几步,恍然想起那日夜间,云彻手起刀落,一刀刺死一个北贺士兵的场景。
鲜血如注,喷洒在他脸上,可他眼底没有丝毫退缩,反而有一丝嗜血的兴奋,和让人望之生畏的寒意。
还有那日攻破卡塔城,他第一反应是屠杀百姓,想到这,明乐不禁一个哆嗦。
“007,你发现了没,云彻不杀人的时候,如谦谦君子,一旦动起手来,简直……可怕。”
“宿主,云彻十三岁就随父出征了,沙场长大,你指望他能有多善良?”
见他沉默,007又道:“和他相处下来,想必您也瞧出他的些许问题,离了战场,他会少很多杀戮。
可一旦回到那个地方,他又会变成那个杀人不眨眼的云彻。
降低他的恶念值,这,也是本次任务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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