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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公子哥出门总喜欢带一小厮在身边,专门跑腿,想来应该是把钱都放在那仆人身上了。
出师不利啊!
她刚才不仅偷了钱袋,还顺手拎了那人随身佩带的玉佩。
这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偷个彻底。
叶弯弯拿着玉佩在烛光下观看,材质罕见,色泽通透,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没想到还真是只肥羊。
与此同时,进胭脂楼,美人在怀的云霄喝得正欢呢!
“王爷,您平日里不是爱随身佩带玉佩吗?,今晚怎么就没带了呢?”
心细之下发现的七月也不过是随口一说。
七月,胭脂楼的头牌,美貌自然是高出其他胭脂楼的姑娘一筹,琴棋书画,更是样样精通,又懂得讨人欢心。
云霄以为她是在开玩笑,不由得轻笑,“谁说本王不带,连上茅房都不曾摘下,本王可是随身不离的。”
手往腰间探去,却是空无一物,连钱袋都没有了。
他脸色一变,七月自是看出了不对劲,忙起身退到边上,“可是丢了?”
云霄恍然大悟,突然一拍桌案,骂道:“要是让本王见到那小子,非得把他宰了不可,竟敢偷到本王头上来。”
刚才与那小子一撞,现在回想起来,那根本不是意外,而是对方有意的,胆子也够大的,连他的东西也敢偷,简直是活腻歪了。
“王爷,您别生气嘛,以您的身份想要什么样的玉佩没有,还在乎这么一块嘛。”
云霄起身,已没有再玩下去的心情,“你不懂。”
七月拉住,欲留下他,“王爷,您这是要走了吗?”
“本王改日再来,今晚暂无心情。”
拉下她缠上来的手,迈开大步走了。
叶弯弯买了两贴药,一贴是拿来孝敬大夫人李莲香的泻药,另外一贴留给自己备用的痒痒粉,这两样东西她得随着备着,以防不时之需。
这天,清莹不知从哪来弄来了只狗,当然是叶弯弯给钱,叫她去买的。
她盯着眼前这只黑不溜秋的小狗,短毛短发,黑亮的眼珠子,全身通黑,嘴角忍不住狠狠的抽搐了几下,叶弯弯看向清莹,“这就是你花五两银子买来的狗?”
“不是,这是奴婢花一两银子买的,您还满意吗?”
清莹自以为自己给她节省开支,正乐滋滋的。
满意个头,她想买的是那种大狼狗,越大越好。
这只狗,还不够别人一脚踹飞呢,有啥用。
“大点的就没有吗?”
她满满的嫌弃之色,清莹便一个劲的为狗说好话,“小姐,您别看它小,其实可凶了,重要的是它还会讨您欢心。”
大点的狗不是没有,而是清莹打从心底怕,深思熟虑后才买了这只小的,再说小点的可爱些。
她又不是要宠物,买这么小的来干嘛?还讨她欢心,闹心还差不多。
许是知道叶弯弯不喜欢自己,小黑狗很狗腿的凑上前,在她脚边围着打转,然后小脑袋直接枕在她绣花鞋上,很乖巧的模样。
原本想命令清莹把它扔掉的叶弯弯,瞬间心就软了,只好妥协,挥了挥手,“算了,就它吧。
以后它的吃喝拉撒,就由你负责。”
说完,她补充了句,“记得每天都要给它洗澡。”
清莹感觉自己在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年头连丫鬟的职业都不好干,不仅要侍候主人,还要附带照顾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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