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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宋小凡写得不多,她不需要花费多久时间。
桌面还搁置着一支铅笔,笔头已经很钝很钝了。
看来这就是他作画和写字的工具了,不再是之前的水性黑笔和红笔。
回家后,蕾蕾做了一番实验。
她先从笔记本撕下一页纸,纸垫在摊开的笔记本上作画。
她以铅笔勾勒了满满一张纸,又以铅笔涂色,最后以同一支铅笔在纸张背面写自己的名字。
当然,写字时仍然把纸垫在笔记本上。
她一口气写下八个名字,最后撕碎了纸张。
于是有趣的一幕出现了,蕾蕾在本子上面看到自己的名字。
多数笔痕浅淡得可以忽略,但也有少些笔痕自带了铅色,可以窥见字体的几个笔划。
经过多个字拼凑组合,加上推理,她终于得出那些字体。
虽然是熟悉的名字,但她拼命地摒弃了潜意识,而是采用客观的方式去认字。
经过这次实验,她确定宋小凡就是这样做才把笔痕留下。
不过他本人察觉没有,这就是一个问题了。
蕾蕾终于确定宋小凡撕碎的纸片上写着三个字:凌峰山。
如果说上一次趁着跑业务偷溜到凌峰山是巧合,那么现在肯定不是巧合了。
他去寻找凌峰山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去凌峰山果然跟那首奇怪的诗句有关。
此推理一结合老总说宋小凡没事就爱请假的抱怨,得知宋小凡确实有事要捣鼓。
竺兰微微笑了,“你的推理有点意思,那你觉得宋小凡这次要去哪里寻找诗句里提到的金子呢?”
老孙笑道:“呦!
没想到你暗恋的人还是个潜在的有钱人吧?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谁稀罕他的金子?”
蕾蕾不悦地瞪了他一眼。
“应该还是凌峰山,知道了宋小凡寻找金子后,我就没那么好奇了。”
蕾蕾坦白道:“毕竟我对金子什么的,根本不感兴趣。”
后一句话是对竺兰说的。
她突然想到老总的话,“那你暗恋宋小凡多久了?”
蕾蕾没想到她突然问这种,“四年吧,呵呵——”
“也就是说宋小凡来铝合金公司前,你就喜欢她了?”
“这个,有什么问题吗?”
蕾蕾没想到有人把这个私密话题摆到台面去讲。
竺兰摆摆手,“别误会,我的意思是宋小凡来铝合金公司前,你就认识他了?”
蕾蕾疑惑地点头。
“那么,你过去是怎么认识他的?”
“我们做了一天的同事!”
“为什么才一天?一天你就看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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