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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只是卖出去一头猪,张婶便快乐的如同花季的少女,面颊微微泛红,笑容真挚而诚恳。
这样一个简单淳朴的人令万劫感到无比的羡慕。
若能活的像她一样就好了。
他们在街口分别,约定一个时辰之后在此见面。
他头上戴着阔沿儿的草帽,只要稍微低点头,便没人能瞧见他裹着纱布的面容。
万劫牵着小煤球,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逛。
鬼使神差一般的,他走到了医馆那条街上。
曲折的胡同、略有些不齐的墙面、甚至商贩的位置他都倍感熟悉。
此处曾经是他居身的地方,只是因为有燕亭在,不管什么样的地方他都觉得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
不过区区几日,再度回来,便是觉得恍如隔世。
周围叫卖的还是那些人,他们所卖的也还是那些物件。
小孩子照旧在街上追逐打闹,医馆外面斑驳墙体上那些积攒多年的药香还是没有散去……
只不过,重新踏足回来,他却觉得一切都变了。
她不在了,她已为人妻,已成为高高在上的大郦王妃。
他亦是想要把过去那个万劫扼死,变了脸面重新生活。
想来,沧海桑田间的变化,不过是物是人非。
念至燕亭,他的心口又疼了起来。
他的心病加重,已经从一种感知扩散到了肉体之上。
“浓农!
快着点!”
临街的方婶开了门,站在门口朝里呼唤着。
她脸上带着企盼的笑,眼角的皱纹堆叠到了一处,看着较以前更为和蔼。
“来了来了!”
浓农的声音响了起来,而后一个着了新衣裳的男孩子迈动着步伐跑了出来。
“再不快点就迟了!
万一卖糖葫芦的收摊了,你可就吃不到了!”
方婶逗他道。
一听这个,浓农便急了。
他很自然地拉住方婶的手,道:“婶娘,我要吃糖葫芦!
庙会上的糖葫芦最好吃了!
我们还是快着点走吧。”
方婶低头看着他,攥紧他的小手说:“瞧瞧你,别的不上心,就惦记着吃。”
“嘿嘿。”
看得出来了,把浓农托付给没有孩子的方婶是万劫做的最正确的决定。
方婶对孩子很好,孩子也感恩懂事。
他们像真正的一家人那样相处着。
像是感觉到一股迫切的视线,浓农敏锐地回过了头。
万劫生怕被浓农发现,便是赶紧压低了帽沿儿,扯着小煤球闪身到了拐角处。
他现在这般样子,当真不适合被任何人瞧见。
何况,他已决定重生,所能做的,也是与过去的所有一切斩断联系。
“怎么了,瞧什么呢?”
方婶问了一声。
浓农回过头,挠挠脑袋,说:“没啥。
刚才看见一个怪人,感觉有点像大哥哥。”
“那个人肯定不是大哥哥。
你大哥哥要是回来,怎么会躲着不见你。
浓农那么可爱,他肯定要冲出来抱抱你,亲亲你。”
方婶笑道。
浓农寻思了一下,点点头,说:“应该是我看错了。”
“快走吧。”
方婶领着浓农,说着话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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