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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刚刚易主还不到一个月,一支由两三千人组成的队伍突然开了邺城门,由南向西而去,目标阳城。
带队将军乃袁绍大将文丑,现拜扬威校尉,骑了一匹高头大马,身穿玄甲,头戴羽盔,手里握着浑点钢枪。
他面部表情冷峻异常,虽然一路上从不轻易开口说一句话,却能始终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陈诺身为文丑帐下将领,自从他编入袁营以来,除了跟文丑在谈论有关军务时会难得争论上几句外,平时他们几乎是很少说话的。
对于文丑,陈诺甚至不得不用高深莫测来形容,这样的人物应该是最可怕的吧?
颜良厉害,上次在冀州城外挥刀砍起人来如同剁瓜,三下五除二,马蹄所过能倒下一片。
这些都是陈诺亲眼所见,所以颜良的厉害是可以看得到的。
而文丑呢,整日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也没见他打过人骂过人,可他的部下却无不是对他噤若寒蝉,视若神明。
他的无形之威,是看不见的,更让人感到胆颤。
起码到现在,他都从没有小看过文丑。
陈诺这次随军出征,所部一百七十八人,倒是一个都没有少。
只是,陈诺所带的队伍相对于其他人的队伍,似乎很是惹眼,或者很是刺眼。
他队伍里,有刀盾,有长枪,兵种交杂,而且所用的兵器也较为迟钝。
这只在其次,更要命的是,因为是黑山降卒,他们就连一副好的衣甲也没有,甚至连草鞋也穿不上,只能打着光脚走路。
陈诺为此事曾向文丑提过,但陈诺不会想到,文丑会默然而视。
“他们有,是因为他们敢杀人,敢从死人身上抢过来!
你们没有,为什么?”
面对文丑的置疑,陈诺没有丝毫反驳。
文丑说的没有错,他们有,是因为他们敢于拼杀,只有杀死了别人,才能从别人身上抢衣甲抢兵器。
这些道理或许很是扭曲,很是不健康,可这些也正是文丑所部在百战中能够存活下来,能够为袁绍所倚重的原因。
而他的部下之所以没有,那是因为他们根本还没有懂得这些。
他们不懂,在这个乱世,想要活下了,只有拼命去杀,拼命去抢。
杀了别人,你才能活,抢了别人,你才能武装自己。
这,就是乱世的生存之道。
所以,陈诺并没有埋怨文丑,反之,他将这些都加诸在他们身上,让他们每个人都明白这些道理。
只有他们能够明白这些,那么,将来在战场上也就能多存活一天。
话说回来,虽然他所带领的队伍军容是差了点,衣甲鞋履他是一时没办法给他们换新,但因为这些日子以来对他们的强化训练,也的确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外表虽然比不上其他人的光鲜,但精神上却是人人看起来都很是振奋,士气也是十分的高昂。
“这都是我的功劳!”
赵雪嬉笑着,看着这齐刷刷的队伍,很是有成就感。
赵雪有功劳当然不能抹杀,陈诺对她夸奖了两句,又赞许的看了韩猛一眼。
在对这两位功臣嘉许了后,他脸上虽仍是保持着笑容,心思却已经飘忽在外。
他又想到了临行前的那一天,他在郭嘉府上与他之间欢洽的密谈。
郭嘉既然将陈诺跟高祖相提并论,那么也就表示他愿意择其而从,从此誓死追随陈诺,以萧何陈平自居。
为此,他为陈诺简单的谋划了一下未来,以确保能够顺利成就霸王之业,而不是被其他诸侯所鲸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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