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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
他咄咄逼人,“你有良心吗?”
我突然就颓了。
我没有,姐姐对我那么好,她一死,我就挖空心思勾引陆与江。
而陆与江明明不喜欢我,我还逼着他娶我。
我低着头推开病房的门,默默地走了。
我在医院门口拦了个的士,上车后才给房东打电话,“大妈,那房子我不租了,不好意思啊。”
我宁可租间地下室住去,也不要再回去面对陆与江的那张脸。
搬家的时候陈默去给我帮忙,东西不多,很快就收拾好了。
陈默心细,悄悄问我:“这得上公共厕所去,你习惯吗?”
“这不是暂时凑合一下吗?等我找着好的房子再搬。”
我指着窗子外的葫芦架给他看,“你瞧,二环以内,推窗见绿,上哪儿找这样的房子去?”
倒把陈默给逗得“噗”
一声笑了。
在外边吃过晚饭,我一个人溜达回胡同去,老远看到胡同口停着部好车,银色的Q7,真是好车。
某个人靠在车旁,还真是一表人才。
这让我想起来老早以前有个后妈写的小言,里面男主就是靠在迈巴赫上,站得那叫一个玉树临风。
有机会应该搞部迈巴赫来让迟非凡靠靠,不过那车太贵了,估计迟非凡舍不得买,像陆与江那种剥削阶级资本家还差不多。
迟非凡的微笑还是那么温文尔雅,“怎么搬家也不说一声?我来给你帮忙。”
我知道是陈默出卖了我。
陈默和我一样,素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就是对帅哥没多少免疫力。
迟非凡陪我在胡同里走着,夏天的尾声,已经快到这城市最美的一个季节,凉风习习,空气里已经有了秋天的气息。
我听到槐树上依稀还有蝉声。
这只蝉一定很孤单,它的同伴都早已经死去,它才从泥土里爬出来,躲过天敌躲过鸟儿,爬到树上唱三天歌。
真是不值得啊。
遛弯儿的人很多,不乏老夫老妻,也不乏年轻的情侣。
胡同里的人都像是老邻居,见了谁都亲热地打招呼,有得寒暄,从大爷大妈一直问候到刚上学的小孙子。
我觉得很感叹,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不过是饭后两个人,信步在胡同里遛弯儿吧。
迟非凡问我:“为什么你总是唉声叹气的?”
我愁眉苦脸地说:“因为最近追我的人太多了,我都挑花眼了。”
迟非凡笑起来有个小酒窝,我以前最讨厌男人有酒窝,觉得太娘了,但迟非凡朗眉星目,配上酒窝一点也不娘,反而很好看。
我血管里的花痴因子又在蠢蠢欲动,我说:“姐夫,要是我明年还没嫁人,咱们就凑合一下吧?”
关于天才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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