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关于狄更斯和他的小说艺术,心里早有一些想法,趁写这篇之便,说出来,就正于广大狄更斯爱好者。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
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
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
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
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
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
的外延无限扩展。
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
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
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试以《雾都孤儿》为例,(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
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
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
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
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
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
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
(二)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
。
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
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
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
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
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
(三)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
(),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
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
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
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
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
这是一个闻所未闻的世界,每个人的体内都藏着一个镇海兽。(这是一个奇葩的作者和一本奇葩的小说,主角是废柴,却给数不清的配角开了金手指,从异界穿越而来的,自带系统的,重生的,戒指里有老爷爷的,带着神器小瓶子的,请问主角还有活头么?)...
27岁,我荣登女明星财富榜榜首,却被人当场揭发,我是因养盅控制人心,使巫让人为我卖命,我才有今时今日的社会地位,我那段恐怖惊悚,不堪回首的过去,谁想听?...
啊不要过来,别吃我!赵思彤惊慌地看着胯间只穿着足够遮羞的布的男女野人,吓得倒退连连宸哥哥,什么好基友?小受又是什么意思?宸哥哥,什么叫做YY?那两个女人说在YY你!宸哥哥,什么叫ML?某妖孽男人眼光深邃地看着她过来,这些问题我现在就帮你解答...
一直想写一本关于中国足球的小说!故事生在2o94年以后,那时候的中国足球已经是一片新气象!主角从校队开始,一步步走入职业足球的领域,克服了重重困难!他将是中国足球的一个耀眼明星!疯狂,倔强,不服输,顽强的意志,铁血的作风,将是他驰骋赛场的标签!...
(原书名虎出山)因误杀老流氓,李虎入狱三年。出狱后,江湖大哥洪卫军找到他,出手就送了一座酒吧与此同时,警察也找到他,希望他能帮忙将洪卫军送进监狱...
天道不公,恶人横世。偶然的机会,少年轮回重生,再走人生路,强势回归,人挡杀人,佛阻弑佛,定要杀尽天下恶人,换一个清明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