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唐惜时自己是个狠人,他五岁上山习武,其间并不落下文章功课,到如今,说句文武双全并不为过。
他实在是看不过唐惜春手不释卷全无进步的消耗光阴,道,“你若愿意,晚上同我一道念书如何?”
唐惜春一听就应了,眉开眼笑,“这个法子好,有个伴,我可能就不容易困了。
惜时,要是看我打肫,你就叫醒我,知道不?”
唐惜时点头。
唐惜春笑问,“我叫你抓的野鸡,抓来没?”
“搁厨房了。”
唐惜春拉着唐惜时的手,“走,咱们去把野鸡褪了毛。”
什么叫咱们!
唐惜春动口,唐惜时动手。
唐惜春动动嘴皮子,唐惜时就要先烧一锅热水,然后端着瓦盆、拎着开水、提着野鸡到观前溪畔去褪鸡毛。
唐惜时一面褪鸡毛,一面道,“野鸡肉不好吃,柴的很。”
也不知叫他逮来做甚!
“肉不好吃,鸡汤好喝。”
唐惜春搬着竹凳出来坐在唐惜时三尺远上风口的地方,他身上只是普通的灰蓝色道士服,脚下一双普通的皂布鞋,鞋口透出一抹雪白袜角。
唐惜春胸无点墨的人,容貌还是很有欺骗性的,他平平一坐,便如同临风玉树,笑道,“你这两天没找我做宵夜,虽说你良心发现很难得,不过,我也不忍心看惜时弟弟夜里继续吃白水煮蛋啊。”
原来是要烧鸡汤给他喝,还算唐惜春有良心。
不过,唐惜时不得不提醒他,“惜春,喝汤只当个水饱,野鸡肉又不好吃。”
唐惜春笑眯眯地,“一会儿咱们先把野鸡慢慢的放在炉火上炖着,到半夜,鸡汤肯定能炖好。
不是叫你光喝汤,观里别的不多,菜有的是,等你饿的时候,洗些菜蔬放到鸡汤里一道煮,借着鸡汤的鲜香味儿,菜也好吃,汤也好喝,这样连汤带菜吃上一锅,难道还吃不饱?”
唐惜春现在还不知道,不久之后,这种吃法将衍生成一道经久不衰的名吃——火锅。
这会儿唐惜时已觉着奇怪,道,“这倒是个新吃法。”
唐惜春得意的翘翘鞋尖儿,扬起下巴,一副目下无尘的德行。
唐惜时又问,“惜春,你怎么知道这种吃法的?家里没这么吃过吧。”
他怎么知道的?
那时候他在老家,家财尽失,人穷不只是志短的事。
穷到一无所有,无米下锅,唐惜春想的并不是志气,而是,他想吃肉。
馋到极点,逮个老鼠都想炖炖吃了。
何况是野鸡?
野鸡肉柴,唯汤最为鲜美。
吃不起以往家中的那般考究,一锅乱炖其实味道也很不错。
收回思绪,唐惜春扭过头,居高临下的瞅蹲在地上褪鸡毛的唐惜时一眼,道,“没吃过我就不兴知道啦?我知道的还多着呢。
要不,怎么能做唐惜时的大哥呢。”
唐惜时看他不正经说话,也就不再问了,闷头褪鸡毛。
...
小说穿成年代文男主前妻简介小说穿成年代文男主前妻元月月半著张小芳穿书了。书中男主是下乡的知青,年轻水嫩,盘亮条顺,馋的村支书的闺女死缠烂打。男主不想娶她,村支书直言,娶了自家闺女就让他去上大学。男主做梦都想离开农村,便捏着鼻子认下。...
白富美意外得随身空间,...
哥哥,我们一起玩水吧!三岁的沐一曦第一天见面,就豪闯九岁哥哥宇执野的浴室!被占尽便宜的宇执野欲哭无泪,从此以后,身上还黏上了一个小萌物,偶尔拎来舔一口,嗯,甜甜哒!十八岁生日的晚上,沐一曦喝下一瓶红酒,扑倒了宇执野,她媚眼朦胧,娇美醇香,逼问道我做了你的爸爸妈妈十五年的儿媳妇,你的兄弟们叫了我十五年的大嫂!你倒底娶不娶我?这很纠结吗?宇执野淡薄的唇角,勾起一抹宠溺的浅笑!直到肚子像吹气球一样大起来,沐一曦悲催地发现,她才是被吃干抹净的那一个!她的狐狸哥哥,早在她还不知道媳妇是何物的时候,就已将她占为己有!...
她亲眼看着他将别的女人抱走,独留她一人去死。她亲耳听着他撕心裂肺喊别的女人的名字,用身躯去护住旁人。楚虞知道,陆佔是真的想杀了她,也恨透了她。所以他才会弃了他们的孩子,斩了她的信念,更将她的一颗真心踩在脚底碾压。他爱她时,便胜繁花似锦。可他的爱,却被她放的火烧成了灰烬。...
二十二世纪军医,重生成懦弱民国三小姐,生父贪婪,姐妹伪善,还逼她嫁给一个傻子?陆大帅的长子陆少廷,有颜又有钱,傻就傻吧。傻傻的奶萌小狼犬,对她卖萌,对别人超凶。陆少廷她是我的媳妇儿,谁都不许欺负!回过头只有我能欺负,是不是?沈文君一滴冷汗。又一日。陆少廷媳妇儿,你喜不喜欢我?沈文君喜欢。眨了眨眼,小狼犬突然在她唇上吻了一下这样你喜欢吗?文君欲哭无泪。怎么感觉这个傻子比常人还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