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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我在死亡的边缘看透了生存的意义1(第2页)

第四天,消息终于传来,送消息的人是保长。

保长说,悟空约唐五今天晚上九点,在县城的一家茶馆喝茶。

唐五通知了我一起去。

当天下午,我回家换衣服,路过老梁家门口的时候,听见老梁在屋里拉着二胡,唱着那首我从小就听他唱过无数次的戏曲,旋律古朴苍凉,歌词夺人心魄。

一时间我竟听得入了痴。

小时候,我从来就不愿意听这个东西。

现在,我却在里面听出了那么多的美好与绝望。

要是当初我不帮王丽披上那件衣服,要是我不和皮铁明一起去看那场电影,要是我不逞强斗气去砍闯波儿,要是我不……也许,现在我能享受到歌词里的那些美好。

但是晚了,我已经踏入了江湖。

一入江湖岁月催,不胜人间一场醉。

在九镇打流的历史上,曾经有过两个传奇与一个神话。

悟空就是那个神话,就算是时至今日,他依然当之无愧。

悟空本姓侯,“跛爷保长,胡少飞强,唐五一林,猴儿敢闯”

里面的侯敢。

人如其名,他确实聪明得就像一只成了精的千年老猴。

只要胎投得好,官位可以世袭,富贵可以继承,却没有天生的大哥,侯敢也是一样。

在变成悟空之前,他是一个涌马,也就是扒手。

那个时候他十来岁,却表现出了超乎常人的智商。

比如,他可以偷鞋。

偷鞋的人很多,这不稀奇,稀奇的是他偷的是别人穿在脚上的鞋。

三十几年前,什么样的行头是最时尚、最屌的?军用品。

军服、军帽、军用水壶、铜扣武装带等等,其中堪称极品的是只配发给军官的三接头皮鞋。

某天,九镇有一个人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一双崭新的三接头皮鞋,走在街上,人们围而观之,无不称羡。

那些羡慕的人当中,就有侯敢和他的朋友——另外一个十来岁的小涌马。

那位朋友很想要这双鞋,但是很显然,别人穿在脚上,不可能偷得着。

侯敢说没问题,朋友不信。

两人打赌,谁输了,谁跪在地上喊对方一声爸爸。

击掌为誓之后,侯敢交代了朋友这么一句:“你爬到墙上拿石头打他,无论我在下面说什么,你都别停,只管打!

他如果追你了,你再跑!”

“跑不掉怎么办?”

“你背一顿打,喊我一声爸爸,得一双鞋。”

朋友欣然允诺。

于是,那个人走到墙边的时候,一块石头打在他脑袋上,此人抬头,发现墙上有个恶形恶状的小痞子,顿时大骂。

朋友对骂,边骂边继续用石头打。

那个人终于被打火了,翻身就要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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