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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紧靠村庄,从树林的凶杀地点可以隐约看到村中各户升起的袅袅炊烟。
林天赐的左手边便是案发现场,如今还残留着焚烧过东西的线索,一个淡淡的人形痕迹印在焦黄的土层上。
他抬头看看周围,视线穿过树林,距离不到百米左右的位置就有一条不算窄的河。
听衙役说尸体就是在那条河河畔发现的。
老实说,这条河并非什么合适的抛尸地点。
因为周围很近的地方就有村庄,大家的生活用水有不少都来自这条河,尸体被发现时也没有悬挂重物之类的,沉尸这里被发现的几率极高。
这并不寻常。
按理说,像这种有预谋的谋杀凶手作案以后应该尽量避免尸体被人发现,因为尸体发现的越晚,对凶手越有利。
不管是伪造不在场证明,亦或是收拾细软跑路都需要时间。
感觉就好像凶手巴不得大家发现尸体一样。
这个念头一升起,林天赐像是抓到了那么一丝灵光,但它颇为调皮,一闪即逝无处追寻。
算了,还是先看现场吧。
一起到现场的不止有林天赐,除了犯人被送进监狱暂时收押外,其他衙役也跟来不少。
“凶手焚尸时有没有人注意到这里的烟火?”
地点距离村落并不远,就算山路不好走充其量也就半小时的路程。
从现场的痕迹来看,这把火烧的不小,应该会有人注意到。
“我等询问过周遭百姓,都说没人看见过烟气,不过有位老丈说曾经半夜起床上厕所时见到山上有火光。”
“五日前?”
“正是。”
看来凶手是半夜焚尸的,这也对,夜晚大家都已经睡下,就算看到山上有火光也不会有人闲得蛋疼跑去查看,要知道山上可是有一些猛兽出没,大半夜的跑去山上危险性还是有的。
不过还是那句话,凶手选择在这里焚尸有点不科学,或者说焚尸这一举动本身就很不科学。
因夺妻之恨?
或许真的有这方面的考量。
但泄愤的方法有很多,而且非要焚尸却又不灭迹,把烧过的尸体丢进容易被人发现的河里……这就有点不对劲儿了。
林天赐打量着地上的烧灼痕迹,突然想起电视剧洗冤录中的一幕。
“来人,铺上易燃物,重新点火烧一边。”
衙役虽然不明白县令此举何为,但到底是顶头上司说的话,很快便搜来枯枝败叶覆盖到焚尸现场的灰烬上,随后用火折子点火。
望着大火熊熊燃起,林天赐希望当年看的电视剧没有忽悠人。
搜来的树木燃料不多,大火烧的旺,没多久便渐渐熄灭。
命人扫去多余烟灰,一个错乱无序的痕迹出现在原地,大致上可以分辨出是一个人形。
人死以后受火炙烤,油脂深入地面,被火重新烤一下油脂上浮,余灰形成死者死时的模样。
林天赐看了一眼,这副人形痕迹非常杂乱,可见当时受火烧烤时被害者肯定拼死挣扎过,但没能成功,最终被活活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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