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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这一刻他失去了太多太多,他的生活也就此改变。
他恨,他当然恨劫匪,他恨不得亲手抓住那些劫匪,将他们碎尸万段,砸其骨,食其肉,饮其血方解心头之恨。
可是那个年代科技并不那么发达,想要抓住劫匪也非一朝一夕的事情。
面条儿辍学了,他没办法不辍学,他得养活自己,上学并不能让他活下去。
他用父母的积蓄开了一个小书摊儿,最怕下雨,下雨了就没人来买书,而他也没法收摊,只能干等着,盼望着老天爷赶紧放晴。
他最喜欢读探案小说。
我得抓住那些劫匪,面条儿总是这么想。
他读了很多探案小说,读到最后,他觉得自己好像读明白了,然后,他就开始自己写了。
面条儿父母的案子始终没有破,这些年,他不知道跑了多少遍警局,可得到的答复总是令他失望。
他写过很多探案小说,却唯独不写与银行抢劫相关的,这是他心中的一个阴影,他也不看跟银行劫案有关的影视作品,尽管他的朋友经常向他大力推荐。
面条儿是跟朋友去歌厅的时候学会抽粉儿的,他见朋友抽了之后快活的如同神仙,就问朋友是什么感觉。
朋友告诉他这种感觉他没法形容,只有试过的人才知道是什么感觉,他怂恿面条儿试试。
面条儿说抽这玩意儿犯法,他不敢,他不想犯法,他是个写侦探小说的,他写的人物都是最终将罪犯送到正义的绞刑架上的。
朋友说面条儿写小说写傻了,抽粉儿又不是杀人劫道,是个人行为,不谋财害命怎么算的上是犯法呢?
面条儿想了想挑不出朋友话里的漏洞,又着实好奇,就抽上了。
在面条漫长的抽粉儿生涯中,他再也没有一次达到第一次抽粉儿时的高潮。
那天他怎么回的家都不记得,到家之后他坐在书桌前,望着桌上的稿纸发愣,那个故事他已经写了很久了,却怎么也写不出令自己满意的桥段,明天就要交稿了,杂志社的编辑打电话催了好几次,求爷爷告奶奶,说就靠着面条儿的故事杂志才能卖出去,让他快点交稿。
此时,他望着稿纸,突然知道自己要写什么了,他提起笔,刷刷点点间就完成了这个故事,拿起稿纸仔细端详,连自己都惊讶起来,他不敢相信眼前的故事是他写出来的。
故事交到杂志社,杂志社的主编看后相当满意,还给了面条儿一笔不小的稿费。
那一期的杂志卖的相当火爆,面条儿算是真正出名了。
面条儿觉得很可笑,自己的父母被劫匪谋杀,冤案未了。
自己却成了个毒虫,成了一个多少背负着罪恶的人,可他又依靠着罪恶出了名,成了作家,挣了钱。
面条儿总是在问自己,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罪恶,到底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呢?
白山和梦晴坐在西餐厅里,烛光摇曳。
白山早就想约梦晴正式的吃一顿饭,只是最近烂事儿太多实在腾不开身。
他接过服务生递过来的菜单看了看,嘴角抽动,那上面的菜都太贵了。
他将菜单递给梦晴说:“梦晴,你看看喜欢吃什么,西餐我不常吃,怕点了你不喜欢。”
梦晴倒也不客气,挑着爱吃的点了几道。
白山听着梦晴嘴里说出的菜名,又将这些菜名转化成人民币,心疼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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