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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作普通人,还不得屁滚尿流。
张金成手中握着铁锹,抬头看了眼公孙靖,顺着他的目光,又看向苏桃。
他是个耿直的人,只是不明白,为啥这个叫云靖的男人,一直盯着苏桃看。
林氏坐在廊檐下,身边放着个竹笼,她一边做鞋子,一边照看鸡鸭,见她俩回来,笑呵呵的说道:“你俩吃饭了没有?锅里还给你们留着晌午饭!”
苏桃撇了眼公孙靖,对上他火辣辣的目光,又赶忙收回视线,将背篓放下,对林氏笑了笑,“我们吃过了,本来是打算上午回来的,遇上点事,便耽搁了,中午饭是谁做的?”
林氏腿不好,上午在这里干活的只有张金成,那个叫云靖的,还有大胡子。
难道是他们三人之中的一个?
林氏笑的更慈爱了,“晌午饭是金成做的,手艺还不错呢!
锅里有,不信你去尝尝!”
菊花呵呵笑道:“我哥很能干的,从前爹娘下地干活,就他在家里做饭给我吃,手艺早都练出来了。”
张金成被夸的很不好意思,低着头,转过身去,不敢看他们。
林氏是有意为之,这么好的男娃,要是能娶了苏桃,她死也瞑目。
而且又是在一个村里,张家人也都实诚,要是哪天她真不行了,把天宝托付给他们,自己也放心。
菊花更是知道自家老哥的心思,老大不小了,娶妻生子是早晚的事。
要是搁之前,这个想法,绝对不敢有。
以前的苏桃,她一点都不喜欢,但现在不一样了,她喜欢苏桃做她的嫂子。
他们几人美好的憧憬,在公孙靖眼里,极为刺眼。
旁边的胡子义,下意识的看他一眼,当发觉主上眼神不对,气场越来越冷时,急忙跳出来打断他们,“不错个啥,他炒的菜,一点味道都没有,我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苏桃姑娘,晚上你可得给我们好好做一顿饭,不然的话,我们明儿哪来的力气干活!”
苏天宝呼哧呼哧喘着大气,好不容易才把树苗拖进院子,听见他们的对话,小鼻子皱了皱,大声嚷嚷道:“阿姐,快去做饭啦,我要饿死了呢!”
林氏佯怒板起脸,“你阿姐才刚进门,让她歇歇脚,再说,现在太阳还没下山呢!”
苏天宝嘴巴噘的能挂起油壶了,“可是我很饿嘛!”
他真的很饿,就像那个大胡子说的,张金成炒的菜,淡出鸟来,跟水煮的没啥两样,舍不得放油,舍不得放盐,能好吃吗?
主食是玉米糊糊,因为又方便又快。
其实这不能怪张金成手艺差,大部分农家人过日子都是如此,油盐全都舍不得用,能省则省,他也是习惯了。
富人成天想着吃清淡,穷人只盼望着吃一顿泛着油光,香喷喷,鲜到骨子里的红烧肉。
别看公孙靖身居高位,他的生活习惯却是后者。
行军在外,吃的粗糙,根本没心思讲究精致,所以换个角度来讲,苏桃家的伙食,最对他的胃口,但张金成的手艺,只能呵呵了。
苏桃拿起挂在绳子上的巾帕,拍打着身上的灰尘,顺手整理了下乱糟糟的头发,看着天宝撅起的小嘴,禁不住的笑道:“想吃饭可以,不过你得帮忙干活,先把我们带回来的东西收拾一下,拿到里屋,还有那几棵树,到屋后水沟边挖个坑种上,记得要浇水哦!”
“没问题,阿姐,那你快些做饭,”
苏天宝乐呵呵的找了铁锹,领着小黑狗,就跑了出去。
菊花站在堂屋门口,手指里捧着茶碗,咕嘟咕嘟的灌了两大碗水,放下碗,直打水嗝,“桃子,我先回家一趟,我得去看看我娘,我怕她在家里忙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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