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如果时光能倒流,盛霆烨希望赌上毕生所有,回到三个月前的那个夜晚。
那晚,他和哥哥走在纽约街区,共同讨论着盛家未来的发展方向。
突然就遇上了袭击。
哥哥用血肉之躯,挡住了那颗本该击中他的子弹。
临死之前,哥哥说他有个很爱的女朋友,叫林以柔。
林以柔才刚怀上他的孩子。
“娶了以柔,替我活下去,也替我给以柔和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
永远也忘不掉,哥哥用满是鲜血的手握着他,恳求他时的绝望眼神。
如果时光能倒流,盛霆烨一定会将挡在自己面前的哥哥推开,他宁愿自己承受这份死亡!
“你为了我和孩子,得罪了你的父亲,也伤害了初小姐,我的良心很不安,我说真的……算了吧!”
“我一个人带着孩子,也能好好活下去的,虽然一个女人家,未婚带个孩子,处境很艰难,不过为了霆阳有后,我可以忍受的!”
林以柔继续嘤嘤嘤的哭。
呵呵,她就不信她这招以退为进,盛霆烨能无动于衷。
盛霆烨面容冷峻,不动声色间,与林以柔拉开一段距离。
“我父亲只是不知道实际情况,所以对你有成见,你别往心里去。”
“至于初之心……”
盛霆烨顿了顿,冷冷道:“我本身就与她没有感情,整整四年,甚至都没有和她发生过关系,就算没有你,我也会和她离婚。”
“那初小姐呢,她一定很爱你吧,毕竟你这么英俊,又这么优秀。”
林以柔声音娇滴滴的,看盛霆烨的眼神,十分迷恋。
她作为一个资深海后,原本只是钓着盛霆阳那老实男人玩玩的,毕竟那家伙太无趣,也太舔狗了。
见着盛霆烨,她才明白了什么叫一见钟情。
她决定从此收网,专攻这一条优质大鱼。
显然,初之心就是她傍上盛霆烨的最大阻碍!
“她也不爱我。”
不然,她离个婚,也不至于如此积极。
林以柔的心,这才彻底踏实下来。
看样子,这俩夫妻真如传言那般,丝毫没有感情,互看互相厌,离婚只是时间问题,她根本不需要太担心。
“如此说来,初小姐可真是没眼光,你这么英俊,这么优秀,她居然不爱你,倒是便宜我这个捡漏的,捡了个宝贝。”
林以柔又靠近了盛霆烨一些。
盛霆烨听着女人的话,莫名不悦,烦躁的扯了扯领带。
“不早了,我先走了。”
林以柔一听,急了。
“这不是你家吗,你去哪里?”
盛霆烨淡淡道:“我在海城,有别的住处。”
“什,什么?”
林以柔傻眼了。
她还指望着,能和盛霆烨住在一起,日久生情呢?
这,这就走了?
难怪四年了,盛霆烨都没和初之心发生关系,合着初之心活活守了四年寡啊,也太惨了!
---
初之心出院三天了,身体恢复得还算不错。
她今天在搬家。
白景行非说她这套一室一厅太寒酸了,给她重新安排了个住处。
“放心吧,初老大,知道你为人低调,所以给你选了个很低调的地方。”
白景行在电话里是这么跟她说的。
当她按照地址,来到那一层两户的300平江景大平层时,无语了。
一套就值几个亿的豪宅,这特么叫低调?
初之心正准备打电话给白景行,让他换个地方,刚好有电话打进来。
“初小姐是吗,我们是XX医院,您那天的检查报告出来了,有点异常情况,请你马上来医院一趟。”
...
小说穿成年代文男主前妻简介小说穿成年代文男主前妻元月月半著张小芳穿书了。书中男主是下乡的知青,年轻水嫩,盘亮条顺,馋的村支书的闺女死缠烂打。男主不想娶她,村支书直言,娶了自家闺女就让他去上大学。男主做梦都想离开农村,便捏着鼻子认下。...
白富美意外得随身空间,...
哥哥,我们一起玩水吧!三岁的沐一曦第一天见面,就豪闯九岁哥哥宇执野的浴室!被占尽便宜的宇执野欲哭无泪,从此以后,身上还黏上了一个小萌物,偶尔拎来舔一口,嗯,甜甜哒!十八岁生日的晚上,沐一曦喝下一瓶红酒,扑倒了宇执野,她媚眼朦胧,娇美醇香,逼问道我做了你的爸爸妈妈十五年的儿媳妇,你的兄弟们叫了我十五年的大嫂!你倒底娶不娶我?这很纠结吗?宇执野淡薄的唇角,勾起一抹宠溺的浅笑!直到肚子像吹气球一样大起来,沐一曦悲催地发现,她才是被吃干抹净的那一个!她的狐狸哥哥,早在她还不知道媳妇是何物的时候,就已将她占为己有!...
她亲眼看着他将别的女人抱走,独留她一人去死。她亲耳听着他撕心裂肺喊别的女人的名字,用身躯去护住旁人。楚虞知道,陆佔是真的想杀了她,也恨透了她。所以他才会弃了他们的孩子,斩了她的信念,更将她的一颗真心踩在脚底碾压。他爱她时,便胜繁花似锦。可他的爱,却被她放的火烧成了灰烬。...
二十二世纪军医,重生成懦弱民国三小姐,生父贪婪,姐妹伪善,还逼她嫁给一个傻子?陆大帅的长子陆少廷,有颜又有钱,傻就傻吧。傻傻的奶萌小狼犬,对她卖萌,对别人超凶。陆少廷她是我的媳妇儿,谁都不许欺负!回过头只有我能欺负,是不是?沈文君一滴冷汗。又一日。陆少廷媳妇儿,你喜不喜欢我?沈文君喜欢。眨了眨眼,小狼犬突然在她唇上吻了一下这样你喜欢吗?文君欲哭无泪。怎么感觉这个傻子比常人还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