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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也像现在的温度,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是春天……
(此下回忆部分的历史背景纯属虚构)……
遥城
十八岁的苗家幺小姐在她成年生日上,得到了苗老爷子一份大礼——青山马场。
青山马场既然是礼物,所有权便属于苗秀雅,她一直有生意头脑,便请人帮着经营,对外开放,赚钱自已花,苗老爷子逢人便说,他这个女儿,顶几个儿子。
苗秀雅第一次见到孟有良,是她开学后一个月的星期天。
她的马跟马场的其他马是分开养的,可孟有良偏偏看中了那一匹。
那一次,他带得有七个人一起到马场玩,她也只是照例在星期天的时候到马场骑马。
他伸手去摸她的马,却听见女声入耳,“这是我的。”
他扭头去看,瞳仁里的光,忽地一亮,那女孩剪着下颌长度的短发,干脆利索。
不像别的女孩穿着裙子,她的衬衣扎在裤子里,一条皮带勒出不盈一握的腰身,那双及膝的黑色皮靴,竟让一个女孩生出几分英气,特别是她仰着下颌,手里拿着马鞭敲着侧腿靴边的样子,飒爽之姿乍现。
这方园百里之内,怕是再也找不出这样一个女孩。
且不说容貌已属精秀,但瞧她一脸张扬,便能叫人过目不忘。
他笑了笑,不急不躁的说道,“是我先看中的。”手已经触到听风的脖子,抚上了它的鬃毛。
她看着这人的模样,眉眼五官真当是精致无双,那样子明明像是清俊儒雅,但他周身散发出来的气息却偏偏生出几份粗犷豪放,“你可以看别的马。”
“我就看上这匹。”
他的朋友都围了过来,看到苗秀雅的样子,忍不住起哄,“小丫头,先来后到。”
她却看着众人,嚣张的喊了一声,“王伯,把马给我牵出来!”
只听养马的中年人马上跑了进来,“好的,小姐。”
她已经转身离开,众人一脸惊愕。
孟有良拦住王伯,已有不悦,“是我先看上的马。”
“哎,这位少爷,这里的马,全是小姐的,她想骑哪匹,就哪匹,整个马场都是她的。”
孟有良心里一悟,看着马匹被管理人员牵了出去,他嘴角一弯,弯出笑来。
苗秀雅性子张扬孤傲,那时候的女人没几个像她一样,所以合得来人也少。
她喜欢骑在马背上驰骋,也喜欢拉开弓箭时的肆意,阳光照在马背上的女人身上,她挺着背,拉弓瞄耙!白色的箭羽正待冲刺!
“咻!”箭离弦,弓回位。
“嘭!”另一只蓝羽箭堪堪挤掉了靶心的位置,占了先机!
苗秀雅一转头,只见马背上的男人弓在手,马转铁蹄,他从容不惊的坐在马背上,无论马是转圈还是前行,他的目光始终在她身上,眉梢轻挑,已是挑衅。
阳光从头顶铺洒下来,天地间都是细碎的金色细粉。
那种目光直接而迫人,没有轻浮,只有势在必得的霸气,他微微仰首提动缰绳的时候,是商贾之家中难有的王者之气。
怦然心动。
应该就是这种感觉。
她年轻气盛,要同他比,他淡笑着应战,射箭打猎,无一生疏。
她输了也没有生气,这是第一回。
第二个星期,在青山马场,她又遇到了他。
接下来的每个星期天,她都能遇到他。
她心里似乎知道,她只要星期天一去,一定能见到他。
盼望星期天能骑马慢慢变成了盼望星期天能在青山马场看到一个人。
夏日暑期,他似乎也跟他一样没事干似的,天天跟她一起骑马打猎。
每天的追逐成了吃饭一样的必须品。
“苗小姐,今天朋友说一起吃饭,不如你跟我一起去?”
“啊?”苗秀雅心里一阵乱跳,虽然她是新观念的人,但是对于他的邀请,还是难免紧张。
孟有良坐在马背上,背脊笔挺如松,俊逸轩昂,“带你见见他们。”
他没说太多,她也没好意思细问,只觉得这顿饭意义一定非凡。
其实见到的人没那么多特别,都是那次到青山马场玩的人,不过在苗秀雅眼里,这些人应该跟孟有良关系很好。
饭桌上,大家只是客套的打过招呼,男人们便开始自已聊天,一说到什么局势,全都滔滔不绝。
桌子上除了她一个女人,别人都没有带女伴,她像个傻瓜一样坐在那里。
苗秀雅后来也知道,自已是个傻瓜,孟有良不是喜欢她,只是按照朋友的赌约如期出牌。
当然那时候她,并不知情。
只是这饭吃得她很是尴尬,心里越想越不舒服,他从未跟她说过喜欢她,没有主动表示过什么,她这么巴巴的跟着他出来吃饭,却把她冷在这里,从小骄傲惯了的人,万万受不了这份气,更何况,她在意他的想法。
筷子重重的搁在桌上!“既然你们有事要聊,我就不打扰你们了,以后这样的饭局,不要叫我来。”
她站起来,转身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