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顾莫杰固然可以赚到更多的钱,却有可能引起那些由产业界入学术界的跨圈草根科研人员公愤。
就像普通民众对于辛普森的公愤一样。顾莫杰可以不在乎学术界的美名,但他也不想承担骂名,尤其是这个骂名将来不能影响到他在圈子里事业的扩张、对有骨气人才的延揽。
在互联网业界,米国东北部的老牌学阀们并不能代表未来。
哈佛,普林斯顿,哥伦比亚,或许它们的商学院很强,它们的法学院很强,它们和摩根斯坦利和大通有千丝万缕的裙带关系。但是它们的历史和暮气已经束缚住了自己,这些学校学生的圈子,已经被华尔街的银行家金融狗和为这些银行家金融狗服务的律师、掮客包圆了。(麻省理工除外)
就好像在中国,沪江市可以发展成全国的金融中心,但是一个金融中心的圈子绝对不可能同时成为前沿科技的中心。中国最强大的互联网科技公司,没有一家是在沪江市的。在一个银行家的圈子里,人人都想赚快钱,人人都以进入华尔街为荣。如果年轻人中有天赋的都去了华尔街,那么他们是没有前沿科技领域的创造动力的。
在米国,信息产业属于加州,属于硅谷,属于斯坦福和uc伯克利。盖茨和扎克伯格这些哈佛系出身的,只是极个别的例外。
既然如此。相差一两百万美元的钱,顾莫杰也就无所谓了。借用扬莱卡的出现,最后敲打杰夫辛顿的人马一棍子,然后见好就收,坐地收钱吧。
……
剩下的谈判顾莫杰没有参加,全部丢给了费雯丽。加拿大人那边也最后紧急请示了一番国内,班吉尔教授亲自给他的院长杰夫辛顿打电话,强调了一番纽约大学扬莱卡介入的可能性,还强调了一番顾莫杰不愿意把事情做绝的仗义之处。
大洋彼岸的杰夫辛顿。显然也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程度,最终再次调整了开价。
可惜,杰夫辛顿面临的困难也是实打实的。作为一个学者,他此前的成果并没有大量地转化为可以让他个人受益的经济成果。尽管他做的基础研究让很多互联网公司受益过,但是那种受益并不能让他本人暴富。
就好像爱因斯坦发现了质能方程,后世那么多人因为爱因斯坦的理论搞出核电,但是爱因斯坦并不可能从这些核电站项目中拿到钱。因为自然规律的发现是没法直接变现,也没有专利权等经济利益的。
能够被专利保护、能够赚大钱的。永远只是“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末端应用技术。而基础科研人员,在经济上。是很苦逼的,如果没有慈善基金会或者公立机构赞助经费的话。
杰夫辛顿想给钱,可是他暂时拿不出这么多钱。
于是,一番最终的激烈谈判之后,费雯丽给顾莫杰带来了两个条件。
“加拿大人拿不出我们开的500万美元开价,连400万都拿不出。他们给我们两个选择:
第一。接受50万美元的现金买断,然后承诺按照他们的要求,参与到一系列学术著作的联署中去、给他们提供足以证明他们学术论据的必要代码。
第二,接受00万美元的现金,同时给予两年度总计600万美元的基础科研经费转移。其余条件比照开价一不变。”
顾莫杰只能选择二选一接受。或者谈崩。不过听到这个条件时,顾莫杰的第一反应是好奇和不解:
“00万美元加600万基础科研经费?那岂不是总价800万了?比我们和对方的折衷价400万反而高出了一倍呢。他们怎么还价越还越高了?”
费雯丽知道顾莫杰不太懂米国和加拿大的法律,简明扼要给他解释了一番:“这事儿不是几句话得清的。你只需要知道,将来这笔钱有可能是谷歌出的。而米国人对基础科研经费的使用有严格限制和审计的,这些钱的用途会严格受限,而且不能转移到米国以外的地方。”
费雯丽又解释了一番,顾莫杰好歹听懂了一个梗概:杰夫辛顿是学者,要他拿出彻底洗白的现钱,人家拿不出这么多。对方唯一能做的,是转移挪用一些将来大公司赞助的科研经费,给顾莫杰弄一些互联网基础技术的合作研究。
简而言之,如果选第一个条件,顾莫杰可以得到50万美元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的自由钱;如果选择条件二,他只能拿到00万美元的自由钱。剩下600万,则是一些用途严格受限受审、没法用于商业领域、也没法转移出米国的死钱。
顾莫杰对米国的法律不了解,但是他相信自己有办法找到那些死钱的合理用途的。
“我选择接受条件二。费姨,剩下的就要你帮我把关了。这个交易看起来已经弄得很复杂,可别让对方留下毁约赖账的漏洞。”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选择。费雯丽对顾莫杰的认识不由得又看高了一眼:这个年轻人还不到二十岁,眼下该有将近三千万的身价了吧。侄女儿的眼光,真是不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