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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崇拜者踩踏(第1页)

云夕好久没睡这么舒服了,等她睡醒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床褥和被子都十分的柔软。

回想起睡前发生的事情,云夕大概也猜出,这只怕是孟珩的房间。

这一觉醒来,可谓是神清气爽,之前的疲倦一扫而空。

只是……有必要非要对她用药吗?

虽然知道孟珩是好意,但云夕还是很无语。

她从床上下来,发现袖子里的匕首不见了,大概是被孟珩拿走了吧。

云夕也不在意,她对孟珩还是十分信任的。

她走出屋子,孟珩正拿着一本书慢慢看着,听到动静,抬起头,“你醒了。”

云夕点点头,在桌上看到了自己的匕首,只是原先她的匕首是用木鞘装的,现在反而用了一个小巧玲珑的兽皮装着。

注意到她的目光,孟珩唇角勾了勾,“那兽皮是我今日整日东西的时候翻找出来的,即使是神兵也不能轻易割裂。”

他嘴上说的轻描淡写,却没有说出那兽皮真正的价值。

那是一种叫做千面獠牙的野兽身上的皮,最是坚韧,甚至能比得上传说中的天蚕丝。

再加上外表并不显眼,就越发显得珍贵了。

这倒是比木鞘方便多了,云夕笑着将匕首收起,兽皮还挺厚的,有这么一层保护在,拿在手上也不会扎手了。

“多谢。”

她看了看窗外,发现天色还早,还没到太阳落山的时候,这时候进去打几头猎物还可以。

她正要离开,孟珩开口了,“我今天打了不少的猎物,恐怕要吃不完,你带一些回去好了。”

云夕看向了院子中的野猪、鹿、兔子、山鸡……沉默了。

只怕孟珩是听到她的话才出去打的吧。

孟珩看起来不好接近,其实是外冷内热的一个人呢。

院子里的猎物还真不少,云夕睡了一天,又没吃什么东西,肚子还真饿了。

她转头对孟珩说道:“我们来吃烤肉吧。”

等吃一些垫垫肚子再回家。

孟珩看见她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唇角不自觉勾起,“好。”

云夕直接烤了一只叫花鸡,只吃了翅膀和脖子,剩下的就都交给孟珩了。

孟珩让她猎物随意挑选,云夕最后选了一头鹿和两只兔子——比起野猪肉,她更喜欢吃鹿肉,虽然鹿肉挺上火的。

回到家后,云夕将猎物放在厨房中,今晚两个兔子直接煮了吃,至于鹿肉则得腌制,或者是做成肉干。

这个季节的肉放到第二天的话,容易变质。

杜周氏对唐嫂子道:“将鹿肉切成一块一块的,每块大概两斤,等下让云瑶送一些出去。”

反正也吃不完,不如送出去做人情。

唐嫂子点点头。

云夕则去看云瑶,她今天出门前给云瑶布置了十张大字的作业,也不知道她完成得怎么样了。

走进屋里,云瑶正哼着小曲看着一本书,看到云夕进来,她有些慌张地将书往桌子底一塞,这欲盖弥彰的模样啊……云夕都要为她的演技叹息了。

她有些无语地看着云瑶,“作业完成了?”

“完、完成了。”

云瑶结结巴巴道,将写好的大字交给她。

云夕看了看,满意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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