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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回乱花渐欲迷人眼喝酒必须用海碗(第1页)

今天开始当太岁。

今昭很高兴。

虽然只有一个多月,但是基本每天都呆在清平馆这一亩三分地,就算是天天都能看到男神脱光女鬼艳舞,类似禁足的感觉也会觉得腻歪,更别提大多数时间她只是在后厨洗白菜削土豆。

一早上今昭问老周要不要稍微穿的正经一点,老周想了想,借了她一件白衬衫。

因为沐今昭是晚上死的,所以正时候是在晚上,这一白天注定今昭要过的紧张兴奋不安。

昨晚关于肝脏的纠结被她暂时抛诸脑后——等扎了手再哭不急,不用一拿针线就提前掉眼泪——这是今昭一贯的乐观。

早餐是传统的粥菜,吃完了她照例收拾碗筷,然后拿了几只紫薯一碗干桂花帮着打下手。

因为年度神鬼大会的关系,清平馆照例很忙。

等今昭再抬头,已经是下午三点一刻,外面传来暖暖咖啡香气,勾得她手就在围裙上蹭了蹭,飘了出去。

空空如也的清平馆。

今昭从来没见过。

一进门裂了木纹的桌子上还放着意见簿,靠窗的桌子上铺着棋盘的桌布,柜台后面陈列着土洋各色酒品饮料,噪音很大的咖啡机里面还有一半的咖啡豆。

她摸了摸柜台下面坐惯的位置上摆着的拿铁,是恰到好处的温热。

人呢?

今昭端起咖啡,马克杯的杯沿还没有碰到嘴边,眼前的一起突然瞬息万变:

桌子逐渐变得簇新,还有木茬,窗户上粘了窗纸,桌布也换了粗布,柜台后陈列着陶土色的红绸封酒坛,时光似乎就在她的嘴唇碰到杯沿的刹那间飞速倒转,等喝到这口拿铁时,周围的清平馆已经不再是她熟悉的清平馆。

有虚幻遥远的人声传来,半透明的人影好像快进一样来来去去,行色匆匆,他们的衣着打扮都是古人,而招呼他们的老周与老宋也是头巾短褂的打扮。

就在这好像是蒙太奇一样的幻影里,一个实实在在的声音在今昭的身后响起,惹得她回脚便踢——谁知道是什么鬼东西——“勺子哥!

你没事吧!”

陈清平穿着他食草系的朴素衬衫布裤,此刻捂住小腹,显然练过跆拳道的沐今昭虽然死了,但是招子没有落下。

“没事。”

陈清平摆了摆手,片刻之后他恢复如常,空手挥了挥对她说,“这就是最初的清平馆。”

今昭坐了下来,听着陈清平千年等一回地用五百字讲述他自己的故事,语气一贯淡定理性,好像那个倒霉蛋不是他自己一样。

总体来说,陈清平不是个人——不,不是个人类——这件事情她已经猜到了,但是他罹患失忆症这点却始料未及,他的故事有点狗血但不乏运气,槽点满满又觉得很治愈。

今昭觉得她要是天涯818,说不定能火。

陈清平是个患有失忆症的人。

他醒来的时候,是明朝天启年间的京城,清平胡同深处。

醒来以后他什么也不知道,甚至连穿内裤都没穿。

所幸他运气不错,那清平胡同是一位古道热肠的神祇的房产,这位大神收留了他,经过诊疗,得出了一个让今昭实在忍不住要吐槽的结论。

真不知道陈清平以前是干嘛的,他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唯独对吃的记忆还保留着。

他记得很多很多好吃的味道,葱花炸锅的味道,咖啡豆在手摇磨里变成粉末的味道,柠檬冲水的味道,里脊入油的味道,文蛤的味道,牛肝菌的味道,三文鱼的味道,马爹利的味道——这个吃货。

救他的大神觉得要想做好康复治疗,这些味道很可能就是关键药,所以借给陈清平这套清平胡同的房子,让他去琢磨味道,回忆菜谱,一来二去,就开了这馆子,追求更多的味道,更多的菜谱,更多关于美食的事情,希望从中能够找到一点点什么东西,唤醒他身体里沉睡的记忆。

因为当时发现他是在清平胡同,大神又很喜欢耳东陈这个姓氏,所以就给勺子哥取名陈清平,饭店叫了清平宴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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