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头,燕东立刻吩咐人给他们端了水来。
本来歪靠在墙上的黑衣人在看到水的一刹那,犹如看到了救命之源一般,猛地扑了过去,靠在门边不顾形象地蹲在门口大口喝起来,姿势豪放不羁,颇具草莽之气。
南宫允看了他们一眼,微微皱了皱眉,心下了然,这样习惯性的喝水姿势,不经意间便暴露了他们的身份,是荆国人没错。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人们的生活习惯、举止形态与周遭的环境是分不开的。
黎国人一向斯文,更是极重礼道,做什么事情都讲究,无论是喝水还是吃饭,抑或是走路都是慢条斯理的。
而荆国人生长在草原,终日与牛羊为伴,接触的都是原生态,性格上自然要豪放、爽朗一些,说好听点叫做不拘小节,说难听点就是粗鲁、野蛮,不知礼。
南宫允目光转到领头人脸上,现已揭开了面巾,露出脸来,南宫允便觉得他有些熟悉了。
应该是在荆国太子身边见过他几次的,看来还真是金哲翰要杀她,可是,为什么呢?
她和金哲翰之间因为如梦公主结过梁子,可金婉儿着实是死在金哲翰手中的,他若是要拿金婉儿的死找她算账,那就说不过去了。
在击鞠大赛上,金哲翰还公然挑衅杜云烈,想从他手中将她抢走,做他荆国太子妃来着。
他一开始对她也是有企图的,这企图并不一定是真心喜欢她,而是看中了她的身份,想要利用她罢了,后面见到了长乐郡主,立即便将风头给转了,既然他已经找到了比自己更合适的太子妃的人选,那就没必要纠缠她了吧,为何会派人来追杀她?
真是郁闷。
南宫允冷冷地看着那个领头人,再也没了什么恻隐之心,“找我什么事,说吧。”
领头人咽了咽口水,嘶哑的声音说道:“要杀要剐,给我们一个痛快,不要这样耗着。”
南宫允清冷一笑:“我为什么要给你们一个痛快?你们杀了我那么多兄弟,我当然要为他们报仇了。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莫过于死,一了百了。可我偏偏不让你们死,我南宫允最擅长磨人的性子,想让你们生不如死的办法多的是,我无所谓,你们若能耗,那就这样耗着吧。”
南宫允抬步就要走,领头人在后面喊住她,“等等……你难道就不想知道我们的主子是谁吗?”
南宫允转过身去,嘴角扬起一抹讽笑:“拜托,地球人都知道好不好,你们是金哲翰的部下。”
领头人诧异地失声叫了出来:“你怎么会知道?”
南宫允白眼一翻,其实最累的不是跟聪明人说话,而是跟蠢蛋聊天。
那种累,不是脑子累,是心累。
“真不好意思,本姑娘没有什么优点,偏偏记性好,我在金哲翰身边见过你,当然一眼就认出来了。”南宫允理所当然地胡掰,其实她也只有浅浅的一点印象而已。
领头人着实惊讶了,没想到自己一个小小的侍卫,竟然也会入王妃娘娘的法眼,一时有些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