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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挖棒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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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量着,这株人参结出的很大一嘟噜的红籽,晶莹透亮如同玛瑙一般,煞是喜人。

    自打霍小山坠入这天坑之中,郝存义的这把雁翎刀可是给霍小山立下了汗马功劳。

    能杀野兽是战刀。

    能割亚麻是镰刀。

    能挖雪土是铁锹。

    能给兽皮割洞是剪刀。

    若是那郝存义复生,见他如此使用他的祖传宝物,定会毫无不犹豫地在霍小山的脑袋上弹个脑瓜崩儿,“你个小崽子!”

    不过霍小山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可并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他现在唯一的遗憾是自己也穷的象那老把头故事中的人物二牛一样没有红头绳系在那人参上,也不知道人参会不会跑。

    其实据后人对人参的研究来看,人参之所以会“跑”并不是它在原地消失了,而是人参有一个自我保护的特性叫“休眠”,一旦人参上面的枝叶被采参人或者野兽碰伤,或者那一年气候条件恶劣不适宜生长,那人参就会进入休眠的状态,不再长出枝叶,挖参人第二年还按原来的位置去找自然也就找不到地面上的枝叶了,于是便以为那人参便消失了,也就有了人参会“跑”之说。

    看着那成嘟噜的鲜红的参籽霍小山喜笑颜开,蹲在离人参枝叶两尺多远的地方开挖。

    那人参浑身是宝,成年老参的根须那也是入药的宝贝,也绝不可伤它。

    霍小山挖得很小心,挖到了这人参的根须后,霍小山放下雁翎刀很小心用手慢慢地抠去那人参周围的土,当这株人参完全展现在霍小山的面前时,霍小山惊呆了!

    俗语讲,七两为参,八两为宝,意思就是说这人参越是年头足的就越重也越珍贵。

    在霍小山的印象里,记得有一回老爹霍远从山上带回株人参还不到四两,就象一个长相苗条的小姑娘,小小的脑袋细长的身子,长长的参须,那霍远捧在手里还当宝似的!洗净后泡到酒坛子里,每天也只是喝上一小盅就乐得眉开眼笑,挺大的岁数却如同那穷小子捡到了一个狗头金一般。

    而这回霍小山挖出来的这株老参竟然是三胞胎,三个棒槌竟然是一体孪生的,三个脑袋,三个身子,用手轻轻一掂,很坠手,怎么也得在三四斤。

    这回发大财了!霍小山暗道。

    其实这天坑本就远离人烟在那大山深处,而天坑原本又有那雪猿在附近活动,那些采棒槌的山客本就迷信,畏惧山神的惩罚,所以这天坑自打形成以来,就没有人下来拿过棒槌,故这里的人年头长份量足却也在情理之中。

    霍小山此时的兴情自然是兴奋的,但他这种兴奋却和常人的有点不大一样,那就是他兴奋过后也就忘了,却始终能保持心态的平和,这也正是他超出大多数人的地方,做什么都很认真,过后却绝不在自己的心中留下很深印痕,从而保持了这份心的空灵之态。

    正是因为这一点,在他以后的抗日生涯中有很多生死一线间之时,反而能不紧张,越是危急之时越能超常发挥。

    霍小山接着又挖了两株人参,都有一斤多重的样子。

    须知这个人参可不是白菜,一斤重的白菜可以满地乱扔拿去喂猪也不心疼,那一斤重的人参可是世上难寻。

    霍小山只知道这人参很值钱却毕竟年纪尚小对钱财缺乏直观印象,挖了三株便已知足。

    他早就听老把头和霍远说过,这人参是大补之药,却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吃,那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喝了用人参泡过的烧刀子还会鼻孔穿血,若是用这等年头十足的老参进补那肯定是自己找死。

    再说他一个人在这荒郊野外挖了人参又不能吃,也无法拿出去卖钱,挖出来那可真是暴殓天物了,有违他娘宋子君莫要多伤物命的教诲。

    霍小山将那些棒槌小心翼翼地用自己那破旧的衣裳包裹起来,心满意足,施施然往回走,后面跟着小狍子,小狍子上面站着海东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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