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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章 蒂芙尼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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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郁说在巴黎有事公干,并非是撒谎。只不过这件公事很小,小到他助理团随便出来一个人就能解决了。

    蒋郁借着公干的理由,在巴黎住了三天,果真是住的丽兹酒店。

    然后每天早上由司机姜锦家里,陪着她跟阿元在巴黎附近著名的景点游玩了一圈。上次来没有见到的那些遗憾,这次统统弥补回来,还去了很多巴黎本地人才知道的地方,这些蒋郁都如数家珍,绝对称得上是一个好导游。

    直到三天之后,姜锦想起他的行程,随口问一句他什么时候回国。蒋郁想起国内堆积的那些事务,不得不登上回华国的航班。

    但是他把司机跟车都留给了姜锦,也就是第一天到机场接姜锦的那个司机小李,在巴黎住了八年,对每个街道了如指掌。姜锦有什么事,交给他办完全没有问题。

    如此一来,巴黎的那栋别墅里,便只剩下姜锦跟阿元两人。

    巴黎十六区也是著名的富人区,临近一大片森林公园,环境自然不用说,光是每天早上起床时呼吸到的新鲜空气,就已经是一种享受。

    起床之后,姜锦就会换上运动服,带着阿元在附近街道跑步。路上的车很少,道路两旁种着高大的法国梧桐,初春已至,在寒风中萧瑟了一个季节的梧桐树也重新生出嫩芽,一片生机盎然。

    姜锦暂退娱乐圈后,越来越少的运动,来了法国倒是重新捡起来,还有每天健康的饮食,上午跑步下午瑜伽,空闲下来便看看书,琢磨怎么捡起以前跟外公学过的水彩画,偶尔还会充当老师给阿元上课。

    日子真是清闲又自在,仿佛什么烦恼都一扫而空,每天吃好睡好,姜锦身上半点看不到失恋的阴霾,反而面色红润,皮肤越发细腻光泽,相比上等的珍珠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巴黎住了几天,逐渐习惯了这边优雅舒缓的生活节奏,姜锦家里又迎来了第三位家人。

    正是馒头。

    阿元抱着馒头的大脑袋欢呼雀跃,兴高采烈的模样看着姜锦也跟着个开心起来。

    馒头是谁送来的不必言语,要知道姜锦走之前,托安夏把馒头带给了顾寒倾。当时她不想让馒头承受十几个小时的颠簸艰难的托运之苦,才决定暂时把馒头留下,一个月再回去。

    结果一周来都没有联系过的顾寒倾,用这种方式悄悄表明了他的存在。

    大概是见姜锦这边收了馒头后没什么反应,顾寒倾开始陆陆续续地给姜锦寄一些东西来——

    有装在水晶盒子里的永生花;有精心定制的钢笔,笔身上还有空灵悠远的水墨;还有简简单单一张手写卡片,抄写了一首著名的情诗《见与不见》。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来我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喜欢,寂静欢喜。’

    难以想象,这样的情诗居然是出自顾寒倾的笔下。

    有的时候礼物是每天一份,有的时候礼物每天能收到几份。

    这种感觉……很奇妙。

    一开始,姜锦心情很纠结,总是能盯着盒子一看就是几个小时,在阿元的提醒下才小心翼翼拆开。

    到后来,她对这些小礼物越发心生喜爱,甚至开始期待明天又能收到什么。若是固定的上午快递送达时间没有收到,她能焦虑得饭都吃不下,直到下午看到礼物送达手上,一颗心才安然落地。

    这些礼物还让姜锦回忆起两人互相表白,然后在一起的那段时间,似乎没有谁追谁。她跟顾寒倾都太过小心翼翼,从知道对方心思后,一切就水到渠成,反而少了一个心动漫长的追求过程。

    现在,算是把这个过程补上了?

    不知不觉中,她的心又跟着被牵走了。

    那个男人,就像是她的劫数——不论她用什么方式,都不可能把这个男人排除在她的生命之外。

    看着桌面上堆着的这些天收到的礼物,姜锦眼神复杂且感慨,最后索性决定什么也不去想。

    又是早晨,姜锦带着阿元出门跑步,平时总是落后阿元的体力,在这几天锻炼里有了显著的增长,对此姜锦很满意。

    今天的跑步不一样,她顺手牵上了馒头,这家伙整天在花园草丛里撒泼打滚还不够,上了街更是疯狂地乱窜,这里闻闻那里嗅嗅,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馒头跟了姜锦之后吃得更好,身体越长越壮,力气也越来越大。这不,它不听话乱钻,姜锦都快拽不住了。

    “阿元阿元,快点把馒头拖回来!”姜锦明显感觉手里的牵引绳快要滑出去了。

    阿元眼疾手快扑过去,却还是没能来得及,没有及时拽住牵引绳的姜锦,眼睁睁地看着馒头撒欢一路跑,还时不时扭头回来看看母子俩,那小眼神儿怎么看都是得意!

    姜锦扶着额头:“阿元,你说是不是我们把馒头都给惯坏了?”

    要不是知道馒头血统绝对纯正,父母都是冠军犬,估计她都开始怀疑馒头身上是不是还流淌着二哈的血液了。

    阿元一本正经地抱着手臂:“妈妈,狗肉火锅好吃吗?”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姜锦苦口婆心教导一番,自己都快忍不住笑出来了,牵上阿元的手,“走吧,去把那个不听话的家伙找回来!看我不好好收拾它,给它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

    阿元赞同地点头,气势汹汹地迈出小步伐,一定要给馒头点颜色瞧瞧!

    馒头体内的芯片装有GPS系统,总的来说姜锦是不用担心走丢的。但她跟阿元打定主意要教训馒头,故而母子俩的脚步都走得很快。

    没过多久,母子俩就看到格外滑稽一幕——

    一个男人抱在梧桐树干上,可怜巴巴地喊着“help”,男人生得高大,随动作绷紧的衣服更是勾勒出一身帅气的肌肉,偏偏中看不重要,吓得枹树哆嗦的样子实在是惹人发笑。

    树干下站着一条金毛大狗,尾巴甩啊甩的,冲着扒拉着树干的男人汪汪直叫唤,不是馒头是谁?

    “馒头!”姜锦惊呼一声,赶紧跑了过去。

    这次馒头没有逃跑,任由姜锦顺利捡起地上的牵引绳。

    “抱歉先生,我没能抓住狗绳,让它跑过来吓到你了,实在是抱歉。”姜锦用法语诚恳地表明歉意,心里却并没有放松对这个男人的警惕。

    实在是男人的这身打扮太过形迹可疑,帽子口罩什么的,不是可疑人物的标配吗?馒头会不会因为这个才冲他汪汪直叫的?

    姜锦低头观察了馒头的样子,很快打破了原本的猜测。

    养了馒头这么久,也见过馒头真正攻击的姿态,与它显然截然不同。馒头此时的模样不仅不是在攻击,反而满心欢喜,故意在跟那个男人撒娇卖萌似的。

    没错,馒头是对人家感兴趣了,才会追着人家不放,难怪摇着尾巴求宠爱呢。就是没想到,有人能对它的美貌免疫,还怕狗怕得要死吧。

    放下怀疑后,姜锦对这个男人越发充满歉意。

    男人抬起脑袋,姜锦只能从他压低帽檐里看到泪汪汪的眼睛。

    “这狗真的不会咬人吧?你有把它好好拽住吗?”

    男人一开口,声音居然很好听,悠扬悦耳宛如完美的大提琴低吟。

    光是从声音,姜锦就判断出这男人应该颜值不俗。她也越发觉得馒头这狗,有向颜狗转化的趋势,它非常喜欢长得好看的人,不论男女,一旦见到就必定上次主动亲热一番。

    难道馒头闻到了对方身上的美男气息,才会凑上去死命求宠爱?

    唔,很有可能。

    姜锦一边在脑子里分析,一边嘴上客套道:“当然,先生你放心,我已经把绳子拉好了,它不会伤害你的。”

    她说着,又把牵引绳在手腕上缠了两圈,确保馒头不可能脱离她的掌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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