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就连那短短的头发上面,也只是有几许水珠,这就好像是刚刚坐下来一样。
这样的可能只有一种,那就是这个男子是一个高手。
“这南都确实变天了。”
坐在草坪上的男子并未抬头看余杰,而是轻声说了一句,好似在感叹,又好似在自言自语。
“那么多人冒着淋雨,只为了要我的命,有时候我倒是觉得挺荣幸的。”
余杰并没有坐下去,只是低头看着男子:“不如一起吃个早饭吧,我这个人好客,你们为了我,跑那么远,若是不给你们留下点什么东西,觉得有些可惜。”
“我没钱,只能你请我了。”
坐在草坪上的男子脸上闪过一分微笑,终于抬头饶有兴趣的看着余杰。
“我身上还有三百多块,随便吃一顿还是可以的。”
这个男子笑起来显得有些帅气,十分温和,给人的感觉良好,让你根本就感觉不到任何一丝敌意。
在一些人看来,他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若是没有那几分温和的笑容,走入茫茫人海,你绝对不会认出来。
看一眼,过了就会忘记,这就是普通。
有的人很独特,有的人是眼神,或者是某个器官,例如鼻子眼睛和耳朵。
但是这个男子给人吸引的是笑容,经常笑的人运气总不是很差,跟这种人在一起,心情也会莫名的好起来。
三百多块钱在南都吃不上什么大餐,但是在一般的小餐馆却可以美味一顿。
一个城市繁华,那也只有有钱人的繁华。
城市分等级,有钱人也分等级,在每个城市都有有钱人,同样也不缺没钱的人。
三百多块钱在有钱人眼里什么都做不了,但是在普通人眼里,随便吃一顿还是没什么的何况他们只是两个人。
所以的点了两个菜,余杰轻笑看着前面的男子:“你要不要喝酒?”
喝酒伤身:“来两瓶矿泉水吧。”
男子很随意没有去看余杰,而是对着旁边点菜的老板喊了一句。
小餐馆的服务不错,很快菜就上齐,余杰以前吃惯了这种小餐馆的东西,所以吃起来有种回味的感觉。
对面的男子也不拘束,轻轻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放在碗里:“其实我很好奇,你到底是因为什么能够走到今天,没见到你之前,我猜想过你的很多种形象,只是我一直都没有猜到。”
没有抬头,继续吃着饭菜:“很多人都想知道,其实我也不知道到底因为什么,也许人活着,总要去做一些连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的事情吧。”
“的确。”
对面的男子并未反对余杰的话,点了点头,接着轻笑道:“怪不得秦天华那些人宁愿自己承担,也不愿意说一些事情。”
余杰微微挑眉。
又是秦天华。
上次就听说秦天华因为一些事被带了回去,都是因为他,其实他并未怎么在意,但是现在这个人也这么说,这其中恐怕真的有什么缘故。
“这个消息我不是第一次听说,我请你吃饭,你总得客气一下,我倒是很想知道秦天华是因为什么事要保我?”
“你不是他的妹夫么?”
对面的男子微微一笑,接着喝了一口水:“我听人说过,他说他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个妹妹,不想让自己的妹妹也变成一个寡妇。”
秦天华终究还是放不下秦梦。
“那是你们血衣会的事情,我不想去管,我很早以前说过,早晚有一天,我会让血衣会消失,你今天这样跟我坐着,就不怕被人别人当成话柄?”
“如果我记得没错,你们血衣会的等级分化很明确,你的地位不一般,自然有人看不惯你,他们应该会以这个做文章吧?”
“哈哈……”
余杰才说完,对面的男子就哈哈笑了一句,接着点了点头:“看来你是真的想要我们血衣会消失。”
“为了一些人,一些事,而且我这个人不喜欢失信。”
两人的交谈很平淡,声音也不是很淡,只有他们两人能够听到,所以两人看起来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
两人一边说着,也没忘了吃饭。
轻轻放下筷子,男子轻声道:“在市西二十公里的地方,有一个乱葬岗,很多人说过我很快,我遇到的人之中,那些认为比我快的人都死了,不如我们来比一下,看一下谁先到那里,怎么样?”
“乐意奉陪。”
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心情会好很多,就算是敌人,余杰的心里也有几分舒坦。
起身结了账,两人站在门口,看着四周都是蒙蒙细雨,周围并没有人在意他们。
“不要落下。”
对面,男子忽然诡异一笑,身子化作一道疾风一样,身子已经闪到了一边的一道围墙之上,接着便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