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德尔领地位于法兰西地区的西北部,与一些沿海的低地地区相邻,同时还拥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海港。
事实上,小二总督与王丁上校高估了这里的军事实力。
向他们汇报情报的商人把一些自愿加入的民兵也算成正规军了。
居伊伯爵的军队中不过有500名正规骑士和100名装甲骑兵,1000名骑兵……不是能骑马做战的人都算是骑兵,就象凡是徒步做战的人也不能算是步兵一样,呵呵。
那些刺探情报的商人把主动加入的民兵都算上了……
骑士的装备种多而价昂。
以对于骑士至关重要的战马为例,其价格令人咋舌。
这个时代,一匹隶马不过1英镑,而一匹普通战马的价格约为14英镑。
而且,为了保持行军速度和随时替换在战斗中损失的马匹,骑士的战马往往不只是一匹。
显然,对于普通骑士而言,购买、饲养并装备这样的战马绝非易事。
而且还有繁多的其他装备在等着他:头盔、胸甲、防护肩及肘部的铁板、剑、长矛、帐篷,各种餐具如水壶、深底锅、盘子,以及负载这些物品的隶马等。
其次,骑士装备主要是独立承担。
骑士应自备装备,这是基于所谓权利与义务的交换:领主把采邑授予骑士,骑士则给予军役回报。
居伊伯爵是大度的,他在弗兰德尔领地都给了那些骑士采邑……因此规定,凡占有一处骑士采邑的,应置备一副链甲、一顶头盔、一面盾牌和一支长矛,每个骑士置备多少链甲、头盔、盾牌和长矛,应以在自己领地内所占有的骑士采邑多少为准
可见,仅骑士装备一项就足以在骑士与普通民众之间构筑起难以逾越的鸿沟。
骑士的军役划分,就兵种而言,分骑兵、步兵;就职能而言,分野战和守卫。骑士主要是服骑兵役,在这个时代,骑兵是最具冲击力的兵种。
然而,骑士≠骑兵。骑士是一种头衔、爵位,一种资格、身份,骑士只是构成了装甲骑兵的主力。
一般而言,骑士作为骑兵兵种投入作战是能被人理解的。然而在现实中,骑士与步兵的联系是经常的和必要的。
有时,他们被任命为指挥主要由步兵构成,偶尔包含一些骑兵的部队长官。
有时,骑士则下马以步兵方式作战。这主要是因为或者跳下战马加强步兵并鼓励他们;或者不得不以步兵方式攻击城堡。
另外,人们常常以奔突于城堡之间、冲杀于原野之上的形象界定骑士,然而,骑士常常用作守卫部队。他们主要负责守卫城堡、商站、税关和桥梁。
骑士强调作战的公平。
这种公平体现在作战双方数量上、等级上及机会上的平等。
骑士誓言中有这样的规定:“他们决不在超过一对一的情况下进行战斗,他们要避免一切欺诈和虚假的行为”。
在厮杀中,骑士要攻击的是有准备的骑士或重装骑兵,“依照骑士的规律,攻击步兵对于一个骑士,是有失尊严的”
然而,现实的冷酷常常使这种“公平”的标榜黯然失色。
真正交战起来,大家谁还能顾及上这些呢?
总之,能参与骑兵冲出的人数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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