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工作,努力充实自己,一步步的迈进了纽约的曼哈顿区的中心区,并且在这里站稳了脚跟,这对于一个从偏远的俄亥俄州出来的姑娘来说,其中付出了多少代价和心血。
现在她有着薪酬优渥的工作,有保障的物质基础,她还可笑的以为自己或许找到了一个相爱一生的男人,最后的结果竟然是一句——受够了!
烦躁的克莉丝只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好好喝一杯,她现在需要酒精麻醉自己。
无意中一道悠悠的音乐鸣响中传入她的耳中,清澈的旋律,简单中带着一丝新奇的味道。
《致爱丽丝》?
克莉丝很快就找到了这段旋律的出处,但她很明显的分辨出这样的音色显然不是钢琴弹奏的,似乎是吉他?
用吉他弹奏钢琴曲,还能弹奏的如此出色,那种清澈悠扬的旋律,在这闹市街头宛若显眼的探照灯一般,让人不得不注意。、
克莉丝也是如此,她不禁循声望去,很快就找到了目标,下一刻她便被眼前的一幕惊艳到了。
郁郁葱葱的花坛的台阶上,一个穿着宝蓝色西装的男子慵懒的坐在上面,两腿交叉着露出擦得发亮的皮鞋,而在腿上却是一把与他华贵造型不相匹配的破旧吉他。
看到这一幕克莉丝就笑了,宝蓝色的修身款西装,看剪裁风格应该是出品自范思哲,Gucci的皮鞋款式实在太明显,一身装扮的价值起码在三四万美刀的男人,却是拿着一把价值绝对不会超过十美元的吉他,这实在太怪异了。
琴声悠扬,男人闲适无比的弹奏着,拨动琴弦的手指,修长白净,哪怕只是随手挑弦的动作都是无比的洒落和自然。
此人自然只能是打算卖艺凑钱的陈某人是也,估计这个世界上没哟比他更奇葩的富豪了。
明明身家百亿,事到临头,却是发现自己连一百美元都掏不出来,还有比这更可笑的事情吗?
陈森都感觉自己没脸见人了,不过好在他的技术还没退步多少,一首《致爱丽丝》也是顺手而为,也没想着炫技,他只是想熟悉一下手感罢了。
而此刻他身边的人群却是越聚越多,如克莉丝这般被其音乐吸引,又对其本身感兴趣的人都是不无例外的围观起来。
那首先驻足的三个美国妞,都是兴致勃勃的冲着人群解释着什么,顿时让一些人对他露出赞赏的目光。
其中克莉丝也是如此,善良的品质,也算是一种稀缺的闪光点不是吗?
陈森面对众人的围观,表现的颇为淡定,很快就结束了练手,冲着人群点头致意,而也有不少人冲着他脱帽致敬。
“嘿,老兄,我想你可以开始你的表演了。”身边的流浪汉小声的提醒道,神色间隐隐有些兴奋,就冲陈某人先前露的那一小手,单单只是吉他技术,就比他这个半吊子强上不只一筹,于是也是不禁期待一番今天的收入了,或许能够他买两个热狗或者一袋吐司,这已经算是难得的大餐了。
陈森对着他比了一个ok的手势,接着就回想了一番记忆中那首歌的旋律,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没有断眉哥呢?
(猜猜是断眉哥的那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