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命苦,我那一口酒,只是唤起了他们心中的苦,来压下了它们心中的怨,烧了吧,连同这金店,你不必不舍,你本儒学出身,水满则溢,过犹不及这八个字你怎么就忘了呢?我问你,你当初来长沙,初心为何?难不成就是为了这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黄白之物?”
“我……”胡三金面上一惊,随即面色通红,满是愧色。
老道摇了摇头,叹口气:“你即便把这世间的钱财全赚了,可忘了初衷,你也只是被黄白之物所操纵的傀儡罢了,与行尸走肉何异?”
胡三金忽的拜倒在地,颤声说:“晚辈知道了,明日胡某便携家眷归还故乡,这金店,从此让它消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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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6年长沙的一个湿冷的冬夜,起了一场大火,很奇怪,除了第二天的一堆灰烬,人们竟然不知道这火,到底是何时起的,更不知为何而起。
至于起火的那家慈眉善目的金店老板,人们从此也再也没见过。
胡三金走了,去了他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回去过的故乡,带着家眷,和两个神位。
这世上有没有神仙胡三金不知道,可如果真的有,那么他相信,那个老先生必定算一个。
或许那个叫冷七的年轻人也该算一个,胡三金不敢让自己忘了那个年轻人,不仅是因为他曾救过自己妻儿的命,更因为,对于胡三金来说,他这辈子做的最愧对于人的事情,便是三年前,自己因为怕死,而骗了那个年轻人……
胡三金发誓,从此以后,这样的事情,他再也不会做。
因为他突然明白,人有时候,生死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
回乡的途中,胡三金的的女人拉着八岁多儿子的手跟胡三金埋怨说,走的这么急,都来不及和长沙的故人朋友道个别!
胡三金忽然茫然了,故人?朋友?
胡三金不置可否的摇了摇头。
这些年,生意的确顺风顺水,可是,自己挣了无数的钱,此刻却突然发现,所谓的能真心想去道别的故人朋友,竟然一个也没有……
胡三金想起很多年前,自己开货车跑运输的时候,没多少钱,可是能交心的同行朋友,真的有……
好多年了,他们或许也早已经离开了长沙,甚至不知后来如何。
原来,当一个人忘记了初心,被这世间繁华铜臭熏染的辨不清颜色的时候,从此,便也没了故人。
一个迷失了自己的人,又何来故人。
但愿,我永远不是那其中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