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写手,写自己真正愿意写的,高兴时可以欢呼,烦恼时可以发几句怨言,然而现实是残酷而醒目的,我真正的身份还是一名正念大三的学生,而且至今还得为自己昂贵的学费、生活费奔波的穷学生。遗憾的是我没有一个有钱的老爸,我自己除了写作之外又没有其他的长处,简直是百无一用。因此,我就必须依靠自己的笔来解决生活中的一系列现实问题,梦想着用自己的笔来解脱沉重的包袱。也因为这些,我就不得不脱离一个纯粹写手的队伍,我得仔细研究当前流行杂志的风格,然后针对性的写一些有关风月的不痛不痒的文章,以求换得几个稿费好让自己苟活于人世。绞尽脑汁不停地写,待到写完之后发现有许多都不是自己真正愿意写的,也许,这便是生活,也唯有无奈而残酷才是生活的真正气息,正如爱情的动人之处在于它的凄美和痛苦。
矛盾无处不在的。一方面想任自己在灵动活泼的文字王国里纵横驰骋,另一方面又想自己的文章得到世人的肯定乃至赞叹。我想这不光是我一个人的矛盾而成为了众多网络写手共有的矛盾了。即便出名如安妮宝贝之类的写手也该会有类似的矛盾吧,只是求知此时名利双收的她心态是否还和从前一样纯净自然呢?毕竟,现实是由不得我们率性而为的,不说别的,倘若你真的连网费都出不起,即便写了再多的文章都无法上网发表,那么就更没有资格称自己为网络写手了。不是吗?
我同意一位朋友的话,写作的人都可以称为疯子,都有或多或少的神经质。然而我还是诚挚地希望大家都有一个良好的心态,有时候在现实面前低一下头也未尝不可,因为倘若真的被生活给逼疯了,那就什么作品也写不出来了。
我由衷地感谢所有关心的的网络友人,是你们的鼓励与关爱时刻温暖着我的灵魂,鼓舞着我继续前行,我会用我的文章来回报大家的。
当自由而快乐的网络写手遭遇现实……
王磊网络最初诞生的时候,人们发现了一个自由世界。因为在这
里,网友们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畅所欲言。在无以计数的BBS和聊
天室里,你可以化作任何一个新奇或者怪异的形象,尽情展露自
己思想和语言的魅力。没有了传统媒体里的“把关人”,就是那
些一本正经地带着一大堆条条框框的编辑们,网络世界呈现出万
众狂欢的景象——任何一个参与者都成了网络的主人。之后,一些出类拔萃的网络写手们出现了。他们以其生动而
极富个性化的语言赢得了网络世界的巨大声誉,他们的作品被疯
狂转贴,他们的名字也开始被越来越多的网友注视。很快,传统
媒体也把目光投向他们。网上作品被印刷成册,在传统出版领域
也引起强烈反响。这是一次重要的转变。网络写手们突然发现,
自己的文字不仅可以赢得网友的称誉,而且还蕴含着巨大的经济
利益。于是,网络写手们也开始高呼起自己的版权利益了。而网络
世界曾经崇尚的自由与共享精神,看来只是人们在一无所有时的
虚幻理想罢了。赚钱还是找乐?7月中旬,一场颇具规模的网络文学讨论会在北京城市宾馆举
行。会议讨论的主题被主办者TOM中国文学网和榕树下网络原创文
学网(shu)定名为“网络写手要不要成为传统作家”。也许是刻意的安排,主持人采用了辩论赛的方式,把与会的
重要人物分成了两派,一边是所谓“网络写手”,一边是传统作
家。由此,讨论会从开始就陷入了网络写手与传统作家孰优孰劣
的争论。现任鲁迅文学院副院长雷抒雁代表传统作家发言,他认
为传统作家的写作是严肃的,而且大都经过了一个痛苦的磨炼过
程。网络写手“心有些乱”则认为恰恰是网络写作的自由和开放
的特点,促使网络写手的思维更活跃,作品也更有新意。写手“
李寻欢”的发言认为,网络写手关键在于写作的态度不同,就像
他的名字一样,“是为了寻找快乐”,而不在乎名利。他源于武
侠小说的名字在网上许多聊天室都能见到,这多多少少也反映出
网上生活的一种姿态。话题很快转到网络文学的出版问题。作家出版社社长张胜友
先生说,无论是网上文学还是传统文学,从出版的角度讲都使用
一个标准,只要符合思想要求、艺术水准和市场需求的作品,作
家出版社都愿意出版。他提到最近推出的《智圣东方朔》销量就
很好,它既是网络文学,又是传统的历史小说。就此问题,网络写手“宁财神”认为,以他的经验网络写作与传统方式最大的区别就是在网上不拿稿费。他认为在网上创作
与传统方式没什么差别,“有时候一晚上能写一两万字”,但让
他感觉不平衡的是:为什么同样付出辛劳的写作,却得不到相同
的回报?作家赵凝说,“如果网络能和传统途径一样支付稿酬的
话,那么我宁愿成为一名网络作家。”至此,争论双方似乎在“赚钱”这个问题上殊途同归了。也
就是说,网络写手向传统作家转变的重要依据就是是否有经济收
益,而且在这个前提下,本次讨论会的主题完全可以反过来设问
:传统作家是否也要变成网络写手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只要
能挣到更多的钱。网络小说有没有版权?
此次讨论会之前,榕树下网站与中国社会出版社的版权之争
已经引起了广泛讨论。由于在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的一套六本的
网络系列丛书中,发现若干文章选自榕树下网站作品,作者却对
此一无所知,而且从未收到稿酬及样书。榕树下网站经作者授权
起诉该出版社。针对此事,有关网络版权形成两种看法:其一,认为传统出
版社出版网上文字作品,当然应该按照出版法规支付稿酬,因为
出版书籍是牟利行为,所以说网络版权应该尊重;其二,不赞成
网络版权一说。网上作品是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自由传播的,而
且恰恰因为自由转贴的原则,网上作品才得到了最大可能的传播
效果。原创者一旦把作品放在网上,就应该遵循共享和自由传播
的原则,同时他也自愿放弃了获利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