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道:“我打算去格瑞卡帕塔城。只不过途中经过无双城时,刚好在大街上看到了你,才顺便想要把你杀掉而已。”
安怔了一怔,问道:“你去帝都做什么?”
“碰运气。”
“我懂了。天子脚下好做官,你父亲是想要让你去帝都谋个一官半职,再逐渐重振家业。”
“重振家业?”格里弗斯冷哼一声,露出个不屑的神色。“那只不过是我父亲的梦想,与我无关。现在,这个念头也已经随我父亲一同被埋葬了。”
咦?也就是说,格里弗斯的父亲查尔斯?斯派莱贞特已经死了?
安在听闻格里弗斯的父亲已经去世的消息后,脸色不由得微微一变。
格里弗斯放下茶碟,从椅子上慢慢地站了起来,盯着安,说道:“我要去帝都碰碰运气,因为我不想平平凡凡的过一生。人应该要有志气,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说到最后,他的眼中已发出了光。
安轻轻叹了口气,道:“我明白了……对了,格里弗斯,埃唐代啦可以和你一起去吗?他跟你同路、同道。”用力一拍的我肩膀。痛死了!
“他?”格里弗斯稍稍眯起眼睛看着我。
我急忙站了起来,道:“我叫埃唐代啦?多拉埃姆,请多指教!”
“哼。”格里弗斯盯着我,笑了笑,点了点头。“埃唐代啦?多拉埃姆,之前你奋不顾身的为安吉拉挡下那一剑,老实说,我很欣赏你。…好吧!”
“非常感谢!我很高兴与你同行!”
我一下子激动了起来。因为我毕竟在格瑞卡帕塔城没有亲戚也没有熟人,究竟要如何建功立业、出人头地,我实在一点头绪也没有。能和格里弗斯同行,他或许能为我提供一些帮助,我或者也能从他身上学到一些东西。而且格里弗斯是贵族,他的身份也能为我们提供很多便利。
格里弗斯又笑了笑,这次笑得就不似之前那么高傲了,稍稍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虽然之前我为了救安吉拉险些被他杀掉,不过现在也没有必要再斤斤计较了。
我问:“什么时候出发?”
格里弗斯道:“现在!”他忽然又看着安,问道:“你呢?”
安指着自己的鼻子,反问道:“我?”
跟我们一起走吧。
这句话格里弗斯并没有说出来,只是用带着三分傲气的眼神望着安,似乎在询问,又似乎在挑衅。
“安,可以跟我们一起走吗?”我代替格里弗斯问了出来。
“不了。”安有些遗憾地笑了笑,摇摇头。“我只想走我自己的路。”
我感到非常失落。格里弗斯忽然道:“对了,有件事我忘记说了。我是乘坐飞空艇来到这里的。一路上为了解闷,我把地窖里珍藏的那些佳酿全都带出来了。就是那种之前你只要喝一口就会被我父亲把你的腿打断的酒哦。”
“……”安张了张口,她的眼睛里发出了光。
紧接着,安突然跳到我和格里弗斯之间,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另一只手搭在格里弗斯肩上,笑道:
“出发!”
唉,这么轻松就上钩了啊……
我们一行人朝无双城的飞船坪走去——临走时,赛特嘱咐了桃花几句,兄妹俩含泪告别。
来到飞船坪,格里弗斯把牌子递给守门的卫兵,卫兵确认过身份以后对他行了个礼(忍不住朝艾米莉亚跟缇娅多看了几眼,但是没敢多问),然后打开了大门。
我们走进广场,在那里整齐地停泊着很多飞空艇。这些飞空艇的体积虽然不比“血斧”山贼团的飞空艇那么庞大,但每一艘的造型都非常前卫华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毕竟除了军队,只有贵族才有权利拥有飞空艇,而且那些贵族的权力和地位通常都不会太低,飞空艇也是他们对人炫耀自己财力和资本的其中一项。
斯派莱贞特家族如今虽然早已风光不再,但毕竟也曾经名噪一时,所以很久以前就经过了帝都军务大臣的许可拥有飞空艇。
只见格里弗斯?斯派莱贞特的飞空艇主体为白色,搭配红色和金色,船身很漂亮,只不过因为年代久远的关系,和场中其他飞空艇一比显得比较陈旧。
船身两侧各画着一只鹰。
安告诉我,鹰是斯派莱贞特家族的家徽。
“鹰……”我望着格里弗斯,不知不觉竟有些出神。
舱门已经打开了,格里弗斯负手昂然,他深吸一口气。“走吧。”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