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天色渐晚,一队护法天兵从地府赶了回来,开始处理熊大的尸体,这可是熊妖,每一块都是宝贝,一点也不能浪费。
收拾完熊大的尸体,方帅正准备带着他们回去,却见到壮壮从外面跑了回来,背上背着一个包裹,不知里面是什么。
“熊大收藏的宝贝,你要不要?”
“要要要。”
这完全是意外之喜,方帅怎么会不要。
然而等方帅打开包裹,顿时愣住了,呆愣愣的看着包裹,不敢置信。
这倒不是说里面有多少好东西,让他惊喜的呆住了,而是说纯粹里面就是一堆破铜烂铁,别说好东西,连一件像样的都没有。
最好的一件宝贝是一柄桃木剑,看材质至少也有数百年,奈何已经被折断了,也就剩下当材料的用途,这可是堂堂一个阴魂大妖的收藏,你玩我呢。
方帅第一反应就是不信,看向壮壮的目光带着不善,这家伙不会是因为瞧不起他,来一堆破铜烂铁糊弄自己吧。
毕竟作为上古大妖的后代,老祖宗可是跟随过蚩尤这尊大神,有些瞧不起他很正常。
然后就认为壮壮想要将熊大的东西独吞,这很有可能,一个阴魂大妖的收藏,那是何等丰富,怎么可能就这么一堆破铜烂铁。
“你不相信我?”
“我信,我信。”
但不论是他的目光,还是脸上的表情,都是一副不相信。你糊弄谁的,堂堂阴魂大妖就收藏一堆破铜烂铁?
“行,我带你们去看。”
方帅跟在壮壮身后,就去了熊大的老巢。
作为老祖的手下,熊大的老巢距离此地并不远,没一会他们就到了熊大老巢,一个巨大的山洞前。
“进去吧,这就是熊大那家伙的洞府,它所有的收藏都在其中。”
方帅看着他笑了笑,迈步进入此地,他倒要看看熊大到底有多少好收藏,想要坑自己没门。
然而等方帅进入山洞看到里面的景象,顿时目瞪口呆,他看到了什么?这是猪窝吗?
只见里面乱七八糟,还有便便,东一堆西一堆,简直辣眼睛,这哪里是什么阴魂大妖的地盘,说是猪窝都有人信。
方帅试探着询问道“你确定是这里?”
“没错。”
然而方帅还是不相信,实在是这景象根本与他想象中的大妖无法联系起来。
唯一好的大概是熊大房间当中的那堆皮毛,各种皮毛堆积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床,厚厚的足有一米多厚,也不知堆积了多少皮毛。
有虎皮、狼皮、豹皮等各种皮毛,每一个都价值不菲。
想象一下熊大那庞大的体积,就可知这个床有多大,当做床的皮毛有多少,堆满两三间房没有问题,如果卖的话也能卖出大价钱。
然而那是指硝制好的,现在这堆分明是熊大自己在捕捉的食物身上剥下来的,上面还有残存的肉粒,一个个破烂不堪,那味道别提了,反正是糟蹋了。
方帅反应过来,他跟熊的价值观不同啊,你难道还能指望熊大弄一堆金银珠宝收藏,对它而言,那玩意跟破烂没有区别。
哪怕都是人,每个年代的价值观也不相同,就像当初,白人能从美洲用一箱玻璃珠换一箱珠宝,这是美洲土著他们傻吗?不是的!那只是价值观不同而已。
可能有人认为美洲土著的确傻,没什么脑子,那白人呢,崇洋媚外中的洋、外,说的就是白人,而在白人中也有这样的例子。
镜子对人来说是很平常的东西,谁家里没有几面镜子,甚至有的还是那种壁挂式的大镜子,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摔碎了也没人心疼。
然而当初法国王后玛丽·德·美第西斯结婚的时候,最为贵重的礼物是威尼斯送的一面小小的玻璃镜。
虽然这面镜子不大,只跟书本差不多,也不算精致,却非常贵重,价值15万法郎。
这可是送给王后的礼物,全欧洲的贵族在那边看着呢,结果人家敢送王后敢收,他们能犯傻吗?这同样是价值观的问题。谁让当时玻璃镜刚出来,物以稀为贵。
拿破仑是十九世纪法国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法兰西第一帝国的缔造者。历任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第一执政,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可以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有没有人想体验一下他当年的奢侈生活?
这个很简单,用一个铝碗吃饭就可以了,没错就是铝碗,铝制的碗。
当初拿破仑宴请宾客,所有的王公贵族使用的都是金银制作的碗,唯独拿破仑用一个铝碗,用来彰显他不凡的身份。
这要是放在现代,拿着个铝碗当好东西,别人不是笑掉大牙,就是当他是傻子,然而,当时,所有的王公贵族都认可拿破仑的表现,认为不用铝碗无法彰显他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的身份。
原因很简单,现在随处可见的铝在当时极难提炼,以至于普普通通的铝在当时被称为“来自黏土的白银”,很长时间被王公贵族做成餐具,彰显身份。
面对熊大,就是这个情况,他想当然的就认为对方的价值观跟自己一样,却没有想过对方是一头熊妖,而且还是仇视人类的那种,根本不与人类接触,怎么可能拥有人的价值观,这就导致他陷入到了现在这个境地。
如果是在道法昌盛的年代,奇珍异草灵禽异兽时有出现,熊大的收藏当中或许有这些东西,这只要是修炼的都认可,让他能有不错的收获。
可现在是末法年代,能够修炼到阴魂巅峰已经是非常难的,即使能找到这些好东西,也全都被它吃了补益之身。
只剩下这一堆破破烂烂的皮毛,带走太破烂,不带走这数量真的不少,最终方帅还是将这些皮毛留在此地,他又不是收破烂的,弄这些不值钱的破烂皮毛回去算什么事。
收拾下行李,方帅就带着壮壮返回,至于虎大将,很不好意思,它去找青印山神了,作为青印山神的手下,办完事情自然要回去复命。
赶了半个月路,终于回到任家镇,方帅心中感慨万千,不过看向身边的壮壮,方帅觉得一切都值得,有这么一头萌宠,说出去多有面子。
“我说两脚兽,能不能快点,你家大人等急了。”
心中正在暗爽呢,一盆凉水从头泼到脚,方帅那叫一个无语,萌宠是萌宠,只是这脾气有点古怪,这纯粹是将自己当成了主人。
话说,你这是跑我家来避难,耍什么大牌,信不信我直接将你抽筋扒皮。
当然这也就是方帅想想,他真要敢将壮壮抽筋扒皮,信不信就有人敢跑他家去,将他给抽筋扒皮。
“任家镇最富裕,房子最豪华的就是。”
“这样还差不多,两脚兽,你们家母兽多不多,告诉你,我可不想要你这样臭烘烘的伺候。”
方帅差点没将它捶死,你这是什么意思,合着男的都不要还非得是女的,方帅也是服了。
这么大脾气,也就是他来自于现代,对熊猫有着天然的亲切感,这要是换成民国时代的人,敢这样说话,早一刀给劈了。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