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车胎抓地声,汽车稳稳的停在一栋漂亮的别墅前。
任婷婷下车笑着说“下来吧,这就是我家。”
“好漂亮的房子,要不然我帮你照张像吧,就算让我搭车的报答。”
“可以呀,你还带了相机?”
“是啊。”
“再靠这边点。”
方帅指挥着任婷婷在门口摆好姿势,咔嚓一下按下按钮,一张清晰的照片被相机吐了出来。
“哇,你这些太先进了吧。”任婷婷惊叹,她见过的相机都是最古老的带镁光灯的那种,拍照需要两个人配合,一人拿着相机,一人举着镁光灯协助,哪里会这么方便。
这不是方帅闲着没事干,而是方帅的策略。
他是谁?
一个无意间穿越到此的路人!
若没有特别之处,没人会将他当回事,能不能活下去都是问题。
鲁迅先生对这个年代有过十分到位的评价,这是个人吃人的年代。天灾人祸、兵荒马乱、旱涝荒年,时代之混乱,完全可以用命比狗贱来形容。
最初那露在草丛外的白骨,已经给他上了最为生动的一课,让他知道,自己不努力,那就是暴尸荒野,死了都没人埋的下场。
如果没有自保的本事,只是普通人,来到这个年代,你会知道什么叫做人间炼狱。
而他恰恰就是个普通人,若不抓住机会,恐怕连去码头做苦力都没人要,只能扯破衣衫,在泥地里打个滚,跑大街上去卖惨乞讨。
自然要为自己安排一个足够唬人的身份,首先海归学者这是一定的,清末民国能出国留学的都是家境富裕,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
而如何表明他的身份,自然是从方方面面,一个非常先进的照相机,就能抬高他的身价。
毕竟这么先进的东西,在民国时只有西方才有,能够拿出来就从侧面说明了他的身份不凡。
“没什么,这是美国双头龙科研所新近开发的傻瓜相机,立等可取,非常方便。你看看如何?”
“哇,是彩色的,我还是第一次见。”任婷婷接过照片看到上面色彩艳丽的别墅惊讶道。
她在国外留学数年,见多识广,但彩色照片,也是只有听闻没有见过,心中对方帅的来历更加好奇,能够拿出这么先进相机的人,怎么也不是普通人。
“你喜欢的话送给你了。”方帅随手将手中的相机递过去,有些遗憾的说道“可惜在国内,底片没地方购买,用完了,这相机也就废了。”
“这我不能接受。”任婷婷推辞,不肯接受。
“婷婷,你回来了。”两人在推辞间,一个衣着华丽的中年男子从别墅中走了出来,看到婷婷笑着说道。
“爸爸,我想死你了,你这几年过得还好吗。”婷婷过去高兴的搂住他。
“好好。”任老爷笑得眼都眯起来了。
方帅看着两人,任家镇、任婷婷、任老爷,他好像在哪里听说过,悄悄拉过任婷婷,小声问道“婷婷,不知你父亲叫什么啊。”
“任发,怎么了?”
方帅冷汗顿时下来了,强忍着心中的恐惧:“没,没什么,我只是感觉有些熟悉,你镇上是不是有个叫九叔的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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