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一时半刻很安静,那是当然,如果说凯瑟琳是前所未见的第一骚,那么她就是冷血到极点的女人。艾伯特对她的情谊,哪怕瞎眼的都应该知道,可她居然为了活命要杀了艾伯特,更够狠的。
程千寻看着嘴巴微张的巴伦,看来他好象还没回过神来或者难以置信,那么需要再解释一遍。艾伯特撑不了多少时间了,她必须抓紧时间。
她很肯定和诚恳地道:“我不想死,想活命的唯一办法就是合作。所以,人我来杀,你叫你手下拿着手机把我杀人的样子拍下来交给警方,比伪造自杀或者他杀甚至可笑情杀更让人信服吧?而我远走高飞,根本不会让警察找到我,否则你们想找到我早就早到了。怎么样?”
巴伦终于明白,她不是开玩笑的,确实是要杀了艾伯特以求保命。嘴巴还没合上地连连摇头:“你到底是什么的心肠?”
“不要说我了。”她嘲笑了一声,反驳了一句后,飞快道:“你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甚至有过之补而不及,否则我需要亲自动手杀一个?快点给我一把枪,装上一粒子弹,你尽管出去等着,叫你手下拿着手机拍好后出去给你,等我走了,你再报警就是。”
“看来我必须死了,但能死在你手上,总比死在他们手上强。”艾伯特捂着伤口,喘着气道。从他说话的声音来判断,他的时间确实不多了,现在是开始支撑,他也明白失血越多,死得越快。所以死死捂着,不敢松开。
血从他的手指缝里继续往外渗,背后还有一个洞,冒出的血不比前面的少,所以他坐着,靠在吧台木板上,堵住背后的伤口。
要么两个人全部打死。随后想办法如何圆谎;要么她的提议是非常好的。有人背黑锅,证据确凿,立即就能抓人。
巴伦想了想。他还是挺有脑子的,毕竟跟着艾伯特那么多年。象她这样的蠢货,跟着队友时间长了,多少也能力加强、比一般人强很多。
巴伦还是怀着疑问:“你真愿意这样做?万一被警察抓住了。。。”
她轻蔑地道:“抓住了又怎么样?对警察说。啊,是你逼着我开枪的。天,看过我开枪杀人的视频后,警察什么时候那么聪明会相信我的话?而且我必须这样做,在这里被你打死。还不如坐牢,我的队友会有办法救我的。这个州有死刑吗?”
艾伯特苦笑着,声音比刚才更轻了:“没有。”
“噢。真人道,感谢这个州的法律。”她轻松诙谐地道。这样的话。会有更多时间去越狱,而不是来不及逃走就上了电椅和被打毒针了。
与其死在这里,还不如杀一个人去逃命。这样的想法合情合理,但敢做这样事情的人,也非一般人了。看看那两个枪林弹雨滚过的人表情都有点不自然了,大约已经明白为什么要花大价钱请他们了吧。
她催促着:“快点,趁着他还没死决定吧,死人被枪打过后的伤口和死前不一样。”
艾伯特则道:“还是慢点吧,我还能撑一段时间。”
而艾伯特也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上次被她杀了后,时间回到了从前、又重新开始了。而现在他命在旦夕,最多也就十分钟时间,但巴伦是绝对不会让他活着的,更别谈打个电话喊救护车了。也只有试一下,走一步险棋,看是不是能重新来过。
这样做确实不错,巴伦终于决定了,也只有这样才是有利于他的。伸出手从身边手下口袋里掏出刚才他用过的手帕,将自己的枪擦了又擦:“只留下一粒子弹给她。”
将擦干净的枪连同手帕塞在给了这个手下后,对着另一个手下道:“你拍下来,拍完到酒吧间里来找我,见不对,就打死她。只要她动手了,就让她走。知道怎么做了吗?”
看了看她后,走了出去。将摊子留给了两个手下,其实指不准就在门口等着,等到里面有轻微的动静时进去,看到尸体后将她也杀了,对警察说是击毙凶手。但也有可能是去了酒吧间,然后在那里尽可能多的让别人看到他的脸,制造不在现场的证据。
枪被擦干净,只留下了一粒子弹,一个打手一手拿着自己的枪,一手将这把用手绢包好的枪放在了酒吧台上,拿去手帕,并且用手帕包着手后一推。枪在光滑的台面上滑了过来,在跟前停住。
她拿起了手枪,蹲了下来。
艾伯特嘴唇惨白,喘着气,肝脏被打穿是非常疼的,他居然还能开玩笑:“如果失败了,我可真的死了。能不能临死之前,吻我一下?”
“行!”头探过去在艾伯特的脸颊边亲了口。
艾伯特此时的眼眸因为失血而瞳孔放大,显得更为深邃了。他牵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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