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应得,他一个人的贪婪,导致死了那么多的人。如果他不打开城门,路易也许围上个一二天,见到戈登的人到来,也就带着人走了。
已经风了大约七八天的熊肉已经没刚割下时那么好吃了,但也算是肉。总比放上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要强很多。程千寻吃完后,犹豫好奇拖着尾巴去看了眼。
鲁道夫已经干完了活,正在篝火旁割肉吃,而院子一角,有几个人围着看。
她咬了撒拉一口后,所有人也知道她是雷格尔的宠物,也就让她挤进去看,有人还喈喈地笑着。
一个竖起搁在墙面上的大车轮上,一个几乎是血肉模糊的东西正缠在上面。
这“东西”被剥光了衣服,眼睛被剜了,只有两个淌着血的空洞。舌头被割了,以至于他张开嘴只能痛苦的嚎叫、说不出话来。
手脚骨头全被砸扁敲断,程千寻也是第一次看到,一个人手脚“柔韧性”会那么高,就象是章鱼的触角、更象是绸带,可以来回穿过车轱辘几回。
鲁道夫还冷冷道:“想在城头多挂几天的话,每天灌两碗稀面糊。”
旁边一个骑士嘴角微微抽搐着:“都这样了,能活多久?”
鲁道夫嚼着肉,漫不经心地道:“不给吃的,三五天。给足吃的,挂个半年放下来照样活的!这家伙平时油水不少,吃得挺壮,撑得住。”
所有人,包括刀头舔血的骑士们,都用敬佩和畏惧的目光看着他。这家伙的手段,简直比得上专业处理酷刑的刽子手呀。
又要到晚上了,程千寻又要开始思考,到哪里避难。院子里全是骑士,当然他们原本来干什么早就丢到脑后了,现在只想着好好享受一下胜利的果实。今晚会有一部分去村里或者去几公里外的小镇上找女人,因为赌博、抢女人而打架是必不可少的,可他们兜里都装着几个小钱,那些女人和酒馆老板会“原谅”他们的。
只给他们五十个个铜币是对的,足够他们灌饱普通的酒,还能找个四肢健全的女人。好看难看就看运气了,反正喝了酒后,美丑都分不清楚。如果把金币和奖赏一下全部给他们,绝大部分到了明天就会不翼而飞。
院子出去简单,跑到外面也简单,根本不用钻洞了,大门就这样开着。可鲁道夫这个家伙,一直坐在篝火旁闷闷不乐,只有她知道,沃纳那么惨其实也有她一部分原因,否则最多来个木棍插菊,扔在那里自生自灭得了,费那么大的功夫,敲断人手脚骨头,那是需要花力气的。
不敢去那小木屋,指不准鲁道夫喝了瓶酒后旧地重游。
去斯内德的房间吗?也不敢,斯内德已经知道她躲在床底,一进房间就搜床底下。虽然也不是没和他在一起过,可斯内德一切都忘了,可不想在他忘了所有时和他在一起,那跟一个陌生人在一起感觉简直没什么两样。
去戈登房间,还是雷格尔?程千寻想来想去,猛然开朗,索性就去空着的客房。想到这里,她笑了起来。
正在帮她擦着身上血迹的雷格尔疑惑了,但被她的笑容感染,也跟着笑了起来:“什么那么好笑?”
斯内德和戈登也笑了:“大约还在为咬了那个大肚婆笑着呢。”
想到这里,雷格尔就生气:“怀着别人的,却要我们来负责,他们怎么会想得出来的。”
“但绝对是好计策。”斯内德靠在椅子上,一脸倦意,待会儿他一定要好好补睡一场:“等到我们告状上去,一切都尘埃落定。到时能解释清楚她生出来的到底是谁的孩子?为了王宫里某人的荣誉,我们不认也会硬要我们认了。哪怕王后为我们抱不平,也不会派兵的。”
在这个时代,大家都是各管个,想要上面派兵,要过洋跨海、翻山越岭的,还是自己人打自己人,又不是外番攻打来占领领土。更何况只是为了一个孩子归宿问题,派兵简直是开玩笑。
“好了!”雷格尔将小爪子放开,满意地看着毛茸茸的雪狐,身上的血迹终于擦干净了,凑上去狠狠地亲了口:“你可真可爱。”
呃。。。程千寻被亲的嘴角微微翘起,等到雷格尔过关后,再看到她,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确实好玩,来,亲一下。”斯内德和戈登也兴致勃勃地站了起来。
程千寻赶紧地夹着尾巴,跳下椅子,一溜烟的往楼上逃。
听到楼下传来朗声大笑,程千寻吐出一口气。这个时间也差不多了,她就等在走廊上,等待着太阳落山。
又是一天,幸好天界没有今天死个人,明天死一个的催,也只有这点比冥界宽松点。
终于变为人形了,她推开一间无人住的客房走了进去,将柜子里的毛毯包裹住身体后躺到了床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