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四章
灰衣附耳在她身旁,轻口说了些什么,很快又离开了。
茂山是并州的学子山,也算是并州城最为出名的地方,每逢这种时候也是人来人往,摩肩擦踵。
江面上的客船停了一艘又一艘,而往里头的陆地上,却一片绿草如茵,周围用篱笆圈出了一片场地,便是一会儿蹴鞠比赛所要用的。
盛烟和盛箩坐在一侧的椅子上。
“烟姐姐,他们看你呢?”
盛箩瞅着另一旁的男席。
大魏如今掌权的是拓跋人,对男女之妨看的本就不严。
上行下效,原本出门要裹小脚的汉女如今外出连毡帽也不用戴了。
尤其是在京城这样的天子之地,有些胆大的少男少女经常会在运河旁边相交,而后私定终身。
盛烟往过瞥了一眼,人群中郑瑞果然在看她这里。
到底是订了亲的,盛烟便柔柔冲他笑了笑。
十六七本就是少男少女春心荡漾的时候,她长的也美,人群便一阵骚动。
盛烟收回头,只余嘴角还挂着浅浅的笑容。
“盛明珠来了……”
“对,那是盛家的马车。”
周围有人小声议论着。
盛烟眉头一皱,也往旁边看着,果然一辆棕红的马车正不紧不慢的往这里驶来,盛箩凑到她耳边,不怀好意,“听说盛明珠参加了蹴鞠比赛,她真当自己是个女中豪杰了。
也不瞧瞧参赛的都是些什么人,今天够她喝一壶了。”
蹴鞠比赛是如今贵族中时兴的一种运动,不过汉女生性腼腆,又加之常年教条束缚,多是贵族中的少女参加,放平民中则少。
大部分汉女也以抛头露面为耻。
可今儿茂山族学办的这场,赢了却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彩头。
五百两白银,便也凑了不少家境贫寒的女学子。
盛烟狐疑看了眼盛箩,她继续道,“王公子赵公子他们都在蓝队。
那些女子都被分到了一个队”
,暗门子里的操作,族学这样的地方也免不了。
女子体力不行,女子多的红队也被大多人不看好。
马车渐渐停了,盛明珠慢慢掀开车帘,从里头出来。
她模样生的本来就美,如今一身骑装,更多了份英姿飒爽的感觉。
一张白的在太阳底下发光的脸很快就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尽管看了一眼那些人很快就转回了头。
郑瑞也望了一眼,他知道盛明珠天生都是一个发光体,倒哪儿都引着众人的目光。
盛烟也看到了这一幕,细细的眉头蹙起。
盛明珠和灵珠来的迟了,到时便只剩下盛烟旁边的一个座位。
她看了两眼,便自顾自的做了上去,又拎着灵珠占了她屁股旁边的一个小缝儿,低声道,“一会儿我上去比赛了,你占好我这个位置。”
她可不想一会儿下了场累的跟死狗一样,还要趴在草地上,又丑又丢人。
...
小说穿成年代文男主前妻简介小说穿成年代文男主前妻元月月半著张小芳穿书了。书中男主是下乡的知青,年轻水嫩,盘亮条顺,馋的村支书的闺女死缠烂打。男主不想娶她,村支书直言,娶了自家闺女就让他去上大学。男主做梦都想离开农村,便捏着鼻子认下。...
白富美意外得随身空间,...
哥哥,我们一起玩水吧!三岁的沐一曦第一天见面,就豪闯九岁哥哥宇执野的浴室!被占尽便宜的宇执野欲哭无泪,从此以后,身上还黏上了一个小萌物,偶尔拎来舔一口,嗯,甜甜哒!十八岁生日的晚上,沐一曦喝下一瓶红酒,扑倒了宇执野,她媚眼朦胧,娇美醇香,逼问道我做了你的爸爸妈妈十五年的儿媳妇,你的兄弟们叫了我十五年的大嫂!你倒底娶不娶我?这很纠结吗?宇执野淡薄的唇角,勾起一抹宠溺的浅笑!直到肚子像吹气球一样大起来,沐一曦悲催地发现,她才是被吃干抹净的那一个!她的狐狸哥哥,早在她还不知道媳妇是何物的时候,就已将她占为己有!...
她亲眼看着他将别的女人抱走,独留她一人去死。她亲耳听着他撕心裂肺喊别的女人的名字,用身躯去护住旁人。楚虞知道,陆佔是真的想杀了她,也恨透了她。所以他才会弃了他们的孩子,斩了她的信念,更将她的一颗真心踩在脚底碾压。他爱她时,便胜繁花似锦。可他的爱,却被她放的火烧成了灰烬。...
二十二世纪军医,重生成懦弱民国三小姐,生父贪婪,姐妹伪善,还逼她嫁给一个傻子?陆大帅的长子陆少廷,有颜又有钱,傻就傻吧。傻傻的奶萌小狼犬,对她卖萌,对别人超凶。陆少廷她是我的媳妇儿,谁都不许欺负!回过头只有我能欺负,是不是?沈文君一滴冷汗。又一日。陆少廷媳妇儿,你喜不喜欢我?沈文君喜欢。眨了眨眼,小狼犬突然在她唇上吻了一下这样你喜欢吗?文君欲哭无泪。怎么感觉这个傻子比常人还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