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又有谁能够想到,那神秘莫测,武功高绝的天公子竟然会是个侏儒。
难怪此人见到外人时,喜欢将隔着一层厚厚的卷帘。
若非必要,没有人愿意在别人面前暴露自己的缺陷。
更何况,这位天公子还是一位很高傲的人。
小公子说道:“晚上我本来是去勘察沈家庄,不过却遇到的另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天公子问道:“谁?”
小公子说道:“掌剑无敌夏云墨,就是盗走割鹿刀的那人。”
天公子的眼睛一下就瞪得很大,然后又合了起来。
他问道:“他没有发现你?”
小公子说道:“发现了。”
说罢就将先前发生的的事情,一一讲述了出来。
不知为何,小公子只是随口的说了一句夏云墨的剑很快,却并没有告诉天公子,他的剑到底能够快到什么程度。
天公子听完哈哈大笑,似乎很是畅快,似乎又有些兴奋:“很好,能够这样的胆子,能有这样快的剑,很适合做我的对手。”
接着,他将小公子衣裳剥开,露出了曼妙的酮体。
在这份曼妙的酮体上,多出了一道又长又细的剑伤。
这一份剑伤非但没有让人不适,反而多了一份奇异的美感。
天公子慢慢抚摸着伤口,很轻,很温柔,就像是在抚摸情人的头发一样。
但小公子却是浑身一颤,因为在这一道伤口中,还留下了森然的剑意,只要一动,她的伤口就会刺疼。
疼入骨髓。
可是,她不敢乱动,哪怕她是哥舒天的徒弟,是他最宠爱的玩物。
可若是扰了他的兴致,那么下场会很凄惨。
哥舒天一边抚摸着这一道剑伤,一边问道:“他还说了什么?”
小公子忍受着痛苦,有些战栗的说道:“他说,让你身后的那位天公子,看看这一剑如何?还说,他会在沈家庄等你三天,若你三天之后没有出现,他会来找你。”
天公子这时候笑了笑,说道:“这一剑的确很厉害,剑意森然,即使过去了这么长的一段时间,你又施展轻功,都未曾将这剑气磨灭掉。”
天公子的眼中,露出了几分欣喜,就像是小孩子看到了好玩的玩具一样。
一个人身在高处太久了,也会很寂寞,也会很期待对手的出现。
天公子说道:“原本关于沈璧君的计划取消掉,两天后覆灭沈家庄,到时候我要看看这位“掌剑无敌”的夏云墨,到底有多厉害。”
小公子称道:“是。”
天公子喜欢美人,也喜欢武器。
在他原来的计划中,是兵分两路,一边是小公子等人,去将“江湖第一美人”沈璧君抢夺回来。
而另一边,则是覆灭沈家庄,然后将这罪名甩锅给夏云墨。
其实,哥舒天在意并不是美人和刀,他更加在意的是“第一”的名头。
无论是第一美人,亦或者是第一刀,他都是势在必得。
只是,夏云墨让他看了这一剑,他却变得有些慎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