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先行逮捕庄羌。随后,进行进一步调查审理。
庄羌原以为自己有后台可以保护,最多拘留几天,就可放了。在拘留所满不在乎,审问时不好好配合。
这天公安干警来到面前,将一张《逮捕令》摆在面前,急眼了,高声大叫:“唉,你们不能这样,我只不过经营无方,也没有到犯法地步,为什么逮捕我。”
公安干警厉声喝道:“你私刻公章,伪造公文,招摇撞骗,扰乱经济秩序,使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还不算犯法吗?”话音一落,一只冰冷的手铐铐住了双手。
庄羌鼻子哼了一下,说:“既然这样,我还有话要说。”
干警说:“好吧,到监狱再说不迟。”便将他带走。
公安厅在逮捕庄羌的同时,派人封存他在香港和大陆的所有银行账户。
公安人员审理庄羌。在铁的事实面前,庄羌对他的私刻公章,伪造公文等罪行供认不讳。
在谈到抽逃资本金时,庄羌说:“有这种事情的不只我一个,现在好多人都是这样做的。”
公安人员说:“我问你是不是抽逃了资金?”
庄羌说:“是,是抽逃了资金。”
在谈到挥霍国有资产,造成银行贷款损失时,庄羌说:“我承认,自己为了摆排场,购置了豪车豪宅。但一些政府官员,在我这里吃的吃,拿的拿。把我好端端的一个公司给掏空了。”
公安人员说:“庄羌你要放老实一点,可不能胡乱栽赃。”
庄羌说:“我怕以后空口无凭,每次我都作了录音。”
公安人员问:“录音?证据在哪里?”
庄羌说:“我的旅行箱里有个笔形录音器。不信,你们自己拿去听听,就清楚了。”
公安人员说:“好吧,你先按照自己的回忆写个材料。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谁拿了多少,吃了多少,写得祥祥细细。然后我们与录音进行核对。”
庄羌连连点头,说:“我写,我写。”
公安人员给他纸和笔,让他下去后写材料。
庄羌的交待材料很快交了上来。联合小组与其录音进行了核对,基本吻合。经过调查落实之后,受贿名单如下:
主管工业的副区长,一百万元
区计委主任,一百五十万元
区计委副主任,一百万元
区引资办公室主任,一百万元
给以上每人送价值十万元手表一块,共计四十万元
请客、娱乐共花费二十多万元。
另外还交待,“中心”商标注册文件也是假的。其《爾非亚》商标,原来就根本没有注册,为了和华晓理服装厂打官司,补做了一份文件。为了补做这份文件,送:
区工商管理局局长,二十万元
商标管理局局长,十万元。
联合办案小组将这一重大情况向省政府领导作了汇报。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立即采取措施,将以上受贿人员隔离审查。
庄羌案件终于浮出了水面。
ps: 多行不意必自毙!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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