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给钱,黄老邪来了精神,“能多给多少?”
“如果比这两首歌查不了太多,就一万港币一首如何?”郑栋汉咬了咬牙,伸出一根手指来说道。
一首歌一万块,在当时来讲已经创了天价了。其实香港别看唱片业发达,其实作词作曲家的收入并不高,而且关键的是版权保护也并不到位。
在日韩欧美等地,之所以唱片业如此发达,经典好歌一首接着一首,是因为人家音乐人赚的多。开始的稿费可能并不太离谱,但是日后歌曲的收益都会有分成,无论是专辑的销售、网上的下载、电台、电视台的广播、卡拉ok、餐厅、舞厅的使用,都可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唱片公司都可以从中获取收益,而词曲作者也同样可以获得收益。
这些收益是长年累月细水长流的,热门歌曲能给词曲作家带来数十万、数百万美元的巨额收益,所以有这么多丰厚的收益,才会让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其中。创造出一首又一首经典歌曲。
而在香港、台湾等地,词曲的版权费都是一次性买断的,而且价格还相当的低廉。黄沾一首歌词在九零年代的标准价是两万港币。货物售出概不退换。好也是两万港币,一般般的也是两万港币,以黄沾的节操当然不会故意往坏了写,但是说到用心程度自然也要打折扣。
之所以如此之低廉,其实也跟华语歌的市场太小有关。八零、九零年代,香港歌手一张专辑最多卖几百万张。已经是顶天了。而同时期欧美如迈克尔.杰克逊、麦当娜、莱昂.里奇等等都有几千万的销量。而同时香港、台湾原创的音乐太少,太多翻唱欧美日本的流行音乐。
中岛美雪,日本殿堂级的国宝歌手,有七十余首原创歌曲被港台歌手反腐翻唱了三百多回,被称为撑起华语流行歌坛半边天的人物。当然这个说法是比较夸张的,但却也反映出了华语歌坛原创音乐的尴尬。
六零年代,披头四到访香港。掀起一片组团的热潮,七零年代粤语歌大兴,唱片销量频频创造销量奇迹。但除了许贯杰这种可以自编自唱的创作型歌手之外,还有很多歌手其实是只懂得演唱,而不懂得作词作曲的。所以他们出专辑的时候,就要拜托其他人赶紧创作歌曲。
但是在唱片黄金年代,香港每年推出几百张专辑,但知名的音乐人就那么几位。哪有那么大的创作力去创作歌曲?所以翻唱就成了屡试不爽的法宝。
再加上六零七零年代,火起来的歌手,绝大多数都是靠翻唱英文经典歌曲起家的,所以翻唱歌曲对他们来说也丝毫没有心理压力。连许贯杰唱作俱佳的歌手也要翻唱猫王、披头四的歌曲,其他歌手就更不用提了。
香港歌坛一时间是翻唱成风,每张专辑都有那么几首翻唱歌曲。翻唱歌曲也大多选择欧美最火的流行乐,这样的音乐已经经过欧美市场的检验。所以自然不用发愁销量。而且香港当时隶属于英国,是中西方文化交汇地,所以欧美音乐适合港人的口味,日本流行音乐也适合港人口味。翻唱欧美日本的歌曲,令人丝毫感觉不到文化隔阂,所以销量也十分的稳定。
于是所有的唱片公司自然就以翻唱作为主打,其它原创歌曲则能免则免,因为不确定会不会大卖,而且买一首原创的歌曲,要比翻唱一首歌曲的版权还要贵,所以自然而然原创歌曲也就卖不上价。
卖不上价又不受到重视,所以香港专业从事歌曲创作的音乐人很少,大多数都是兼职创作而已,也管给电视、电影配乐,也管给广告歌配乐,也管给歌手写歌,尽量涉足多方面,多赚一点钱。
但其实给电视、电影配乐,广告歌配乐与唱片歌曲是有很大不同的,一口气涉足这么多区域,自然不比欧美日本其他音乐人只专心一个区域所耗费的心力大,所创作的歌曲质量自然也是颇有些不如。但是没办法,人总是要生活的,总不可能为了艺术把自己饿死。
……
黄沾拿到了郑栋汉承诺的一万港币一首歌的允诺之后,马上就开始绞尽脑汁的创作起来。
郑栋汉虽然咬牙给出一万一首的高价,但也知道有舍才有得的道理,而且相信黄沾所做的歌曲一定会物超所值。
果然,十天之后,郑栋汉拿到了黄沾呕心沥血创作的七首歌曲,查探一番果然首首都好听,虽然不一定有《此情可待》等那两首歌经典,但是相比起来却也不是太过逊色,不禁满意的点了点头,痛快的支付了稿费之后,拿着歌回公司准备让许贯英录制了。
但是进入到九月份,许贯英将所有歌都录制完毕,唱片都已经制作好,都要开始进行宣传预热工作,结果北面一个消息传来,顷刻之间天地都变色。
许贯武临时下令叫停了新唱片的推出计划,同时命令《天天日报》七日之内采用黑白印刷,同时用八个版面报道此事。
香港也随着这个消息的传播,而陷入到了一阵惊恐动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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