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看着倒下的男人,也都一下怔愣在了原地。
根本没想到还没开始,领头就先被人给毙了。
尤其对方还是一个他们一开始都没在意的一个小透明!
紧跟着第二枪响起!
萧墨相也开枪了!
趁着人还没反应过来,男人抬手就开了数枪。
弹无虚发!
两个人躲在车后,如同两个黑白无常,每一枪都必中。
苏挽歌知道,既然萧墨相是混黑的,这帮人肯定也都是道上的人。
加之现在自己性命也受到威胁。
她自然不可能手下留情。
她不会滥杀无辜,但也不会看着自己死翘翘啊。
注定你死我亡,那还不如对方先死!
更何况,这帮人又不是什么好人。
送进警察局也都是肯定要枪毙的人。
自然更不可能留情。
只是对方人数太多了。
萧墨相手里的手枪本身就是随身防身用的,根本没那么多,两把已经是极限,子弹更不多。
没多久就已经打完了。
可对方人显然还有很多。
苏挽歌手中没东西了,忽地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下意识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匕首。
她也记不清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有的这个习惯,身上总是携带几把小巧玲珑的匕首。
还不如巴掌大小,飞刀一样。
几乎是那到刀的瞬间,苏挽歌抬手就甩了出去。
直接擦着一个人的脖颈滑了出去。
连着滑了三个人!
见血封喉!
甩出去以后,苏挽歌自己都还愣了一下。
“我靠,原来宝宝这么厉害!”
苏挽歌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她以前当混混的时候,其实最开始老是被别人打。
后来被打的多的,就耐打了。
再后来能抗打以后慢慢也变得会打了,不知不觉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打成了街区扛把子,无人是她的对手。
可她没记得自己玩过匕首,飞刀之类的啊,也没记得自己用过枪。
枪法怎么还这么准这么娴熟?
“我这以前都是跟你学的吗?”苏挽歌问道。
只是萧墨相还没来不及答。
两个人连忙弯下身。
子弹擦着头顶飞过,苏挽歌觉得自己光秃秃的脑袋有点凉。
“……好险!”
不由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很光滑……
很好,没打到!
可是两个人现在已经被赶进了车里,对面的人已经压迫了过来。
虽然现在车子可以挡一时,可等一会儿人都聚集过来,再厚的防弹玻璃也挡不住一直朝着一个地方打!
“看来是要玩完了,早知道你们也不用把我的头发给我剃了。”苏挽歌摸了摸自己光光的脑袋。
萧墨相看了苏挽歌一眼。
此时的她没了曾经柔顺光滑的碎发,倒像是个俊美清秀的小和尚。
虽然没了发型,可一张脸反而更加突出了。
五官精美,雌雄难辨,轮廓分明,惊艳似乎都刻进了她的骨髓。
“如果能活着出去,你以后倒是可以试试演个小和尚之类的角色,很适合你。”
不得不说,这个样子的苏挽歌反而更添了一种别样的美。
如果要是穿上僧袍,肯定也能吸引不少迷妹的心。
倒是让萧墨相想到了那个很有名的一句诗句。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