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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把衣服穿好(第1页)

君千纪没再多问,只点了点头领着凤时锦走进了国师府。

国师府不比止阳山,这里院落错落有致地散布,绿荫林中小径曲幽,一阵凉风拂来,树叶上斗积的雨水簌簌往下落。

这里花繁叶茂,亭台楼阁美不胜收。

凤时锦回了自己的院子,屋中一切摆设纤尘不染,即使她和君千纪在山上,这里也是时常有人打扫的。

屏风后面已经备好了热水,凤时锦胡乱解了自己的衣裳便跳进了热水里,温润而细腻的水流包裹着她,让她通体舒畅。

方才脱衣服的时候听到叮咚一声,凤时锦闭目养神了好一阵,方才缓缓睁开眼帘,朝边上地面看去。

陈旧的匕首孤零零地躺在她的衣服边。

她不由伸手把匕首拿了起来,在手中把玩、反复观摩,许久都没看出这匕首有什么奇特之处,唯一的好处便是一直都十分锋利。

但是她却不知道这匕首是哪里来的、为什么会一直带在身上。

这时,三圈在窗户外面,动用着两只爪子刨开了窗户上的菱纱,从外面探进一个头来,正拼命想往里面钻。

结果身子卡在了中间,进不来也退不出去,只有眼巴巴地将凤时锦望着。

凤时锦洗干净了身子,从浴桶里爬出来,懒得擦拭,随意便穿了一件袍裙里衣,身子因为沾水的缘故成半透明,若隐若现有种难以言喻的风情。

凤时锦缓缓系了衣带,走到窗边把三圈逮进来,随后拿起匕首在水里漂洗了一番,才走了出去。

她撑开了卧房的一扇窗,坐在窗台上曲着一条腿,将三圈放在自己腿上,顺手就用那匕首给三圈削胡萝卜吃。

三圈吃得十分利索又欢快,整个兔身都在微微抖动。

凤时锦不由顺了顺它的毛,自言自语地低低笑道:“难道你就没吃出来这刀上面带了血腥气吗?前一刻我还用这刀划了柳世子的脖子。”

三圈置若罔闻,它根本听不懂嘛,它只知道,这胡萝卜真他妈的好吃。

凤时锦头靠在竖着的窗棂边,垂着眼帘静静地看着三圈,又道:“凤时宁我还记得,只是六年不见,我听说她嫁给了苏顾言当了四皇子妃,都没有请我去吃酒。

今日得见,有些明白,原是她自己拿不出手,那四皇子也不过如此。

论长相,他都没有我师父好看,论才情,那玩意儿也不能当饭吃,你说是不是?”

凤时锦手里玩转着匕首,看了看那锋利的刀锋,又悠悠道:“至于凤时宁何时送我的这匕首,我却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那四皇子想从我这处要回去,还真是够小气的。

本身,我也没怎么看得上,只不过觉得用来给你削胡萝卜甚是便利。”

在她的记忆里,她坚持认为今日在街上和苏顾言相遇乃是初次,苏顾言并没有给她留下什么好印象。

过去的一切她都还记得,唯独将三年前的那次不顾一切地返京遗落了,也将有关苏顾言的一切连筋带骨地从她的记忆中剔除。

她一直以为自己在止阳山上待了六年未曾返京。

屋子里雅致清净,屋外绿意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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