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季庭见常夏好像对太过不感兴趣,便又挖空心思想了半天。
突然他灵机一动,像常夏这样安静的性子应该是不太喜欢热闹的地方的,她喜欢的应该是那种简单,优雅的环境。
“要不然英国怎么样?”
“英国?”
“对呀!”季庭一下子来了精神,差点从沙发上窜起来,不过想到自己正躺在常夏的腿上,最后抑制住了激动,老老实实的没动。
他拉着常夏的一只手,让她仔细听自己说:“我十几岁的时候去过一次,在伦敦带了半个月,那儿的生活氛围挺好,人们也不是卯足了劲儿赚钱,活的都自由自在的,讲究那叫什么……简单舒适!”
“你要是觉得城市太闹,咱们就去北爱尔兰,在那儿买个农场,天天养点狗啊羊啊牛啊什么的,你喜欢吗?”
他自己说了半天,见常夏一直不说话,便忍不住问道。
常夏在听的过程中一直在笑,眼睛弯起来,在颧骨的位置有一个笑窝。
“我觉得农场的提议很好,养牛的话可以养奶牛的,喝纯牛奶。”
季庭一听也乐了,随即又皱起眉头,有些沮丧的问道:“那孩子怎么办啊?也不知道人家喜不喜欢,万一是个男孩,肯定喜欢刺激的东西,不一定会愿意窝在农场里,还有要是个女孩,跟牛羊从小玩在一起,怎么找男朋友啊?”
常夏惊异他的脑回路,点了点他说道:“还没出生呢你都想到男朋友那去了!”
“人生大事啊!”季庭抗议。
常夏无奈的扯扯嘴角,说道:“咱们不是还没决定呢吗?而且……现在出国也不是好时机,咱们最好不坐飞机,先坐火车汽车什么的在国内找个小城市落脚,剩下的等以后再做打算吧。”
提议再一次被否了,季庭也不生气,蹭蹭脑袋说道:“都听你的,你要去哪我都没意见,我都跟着。”
常夏摸了摸身上,发现自己穿的是睡衣没带手机,便直接凭着记忆说道:“咱们去南方怎么样?浙江绍兴,鲁迅故居。那儿的气候不错,空气湿润,四季分明,是个鱼米之乡。”
绍兴?鲁迅?
季庭突然想起什么,高声说道:“奥——是不是鲁迅写的那个咸鸭蛋就是那儿产的?”
怎么就认得吃啊!
常夏无奈的扶额,答应道:“没错,还有黄酒,醉蟹,梅菜扣肉什么的,好吃的很多。有的房屋建在水里,出门上街要划着艘小船,好像是叫乌篷船。”
小桥流水人家,听着是不错啊。
季庭连连点头,叹道:“还是你的鉴赏水平高啊,选的地方跟我这个肤浅的人就是不一样。”
这话一听就知道是在故意讨好,常夏也不戳穿他,很给面子的笑笑。
其实季庭口中的英国真的让她很向往,小镇农场,绿草地和带着烟囱的红顶二层小楼,听的就让人欣喜,不过也许,她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去到了。
季庭还在止不住的畅想未来,月光下的眉目比平常看来更要俊朗温柔。
“你喜欢水边,咱们就买水边的房子,到时候你还是画画设计,我呢……对了,不是说有黄酒吗?我就学着酿酒,然后给孩子腌鸭蛋,不过要是他不快点出生的话,我就自己先吃了,回头再做给他吃。我这可不是因为馋啊,是为了把技术练好。”
想了想他嘟囔着说:“最好是个男孩,我还能交他打打拳练练赛车什么的,女孩子我可不会照顾,我的时间得用来照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