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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说的没错,陈默的确是深爱上了邓一川。
只不过,她的这份爱,艰涩、隐晦,没人能看得懂。
就连陈默自己,也常常怀疑。
陈默压根搞不清什么时候对邓一川有那份感觉的,记忆中,对父亲这个秘书,开始是觉得是好玩,一个小跟屁虫。
父亲走到哪,他跟到哪。
父亲早上上班,还没出门呢,他便早早候在楼下。
刚等父亲打开门,他的两只手便急着伸过来,接过父亲手里那发旧的公文包还有水杯。
要是偶尔一次父亲忘了端水杯,他会一手提着公文包一手推门,小鬼似的钻进门来,冲屋子里左右望望,睡见杯子,忙忙走过去拿起。
还要用手试一试,里面有没有水,是不是热的。
陈默在艺术单位,很少看到这种情况。
艺术单位那些人,基本没啥规矩,也反感这些规矩。
在他们眼里,只有艺术没有领导,加上单位领导又多是没有专业的人,所以陈默从参加工作起,就不知道该对领导尊重。
别联手给领导出难题,将领导整得过分难堪就已不错。
现在好,西洋镜在她家里出现了。
见有人像小兵侍候首长一样侍候着父亲,陈默的好奇心在小胸脯里涨得满满的,一双眼睛骨碌碌转在邓一川身上。
这样的镜头看多了,陈默心生纳闷,实在想不通,邓一川心里怎么想的,年纪轻轻一个人,看着也有头有脸,眉清目秀,聪明劲儿不在她之下,既不傻也不丑,还是海大高材生,学的又是她心里至高无上的哲学,怎么就情愿奴才一样跟着父亲呢?
后来陈默懂了,不只是邓一川,但凡他们那种单位的,个个都这样。
相比那些点头哈腰,见了领导恨不得摇尾乞怜的,邓一川还算有点骨头。
至少见了父亲,他的腰是直的,没学她看到的那些个部局长,还有县区领导,一个个太监似的,见了她爸,恨不得将腰弓成九十度。
不管怎么,陈默对邓一川真实的印象是十分不好的。
陈默野惯了,也觉得现在的年轻人应该跟她一样,有一种独立精神,至少不能为一个饭碗丢掉人格丢掉尊严。
“我们为自由而战,我们为理想而活。
我们生下来,就为了心中那份光明。”
陈默记起一首诗。
上大学时写的,还在美院艺术节是高声朗诵过。
当时她在台上深情朗诵的样子可是迷倒了不少男同胞的,当天晚上,她就收到三封情书。
其中一封还有这样的句子:啊,你是漫漫黑夜里一盏灯,照亮了我迷茫的心。
还照亮呢,陈默才不想做电灯泡。
于是毫不客气将那封信撕了,还给送她情诗的男人起了一个外号:北岛次二郞。
意思是男生这种无病呻吟的情诗离她心目中的大诗人北岛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很多个时候,陈默都在想,对这个来自穷乡僻壤的苦二代贫二代,是什么时候开始有感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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