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倒也不是他的事,是我自己偷穿这身衣服的,主要是那双鞋子太高了,我一个站不稳,就自己跌下去了。”
杜莎莎低着脑袋,后悔的要命啊,早知道她就不穿那双该死的高跟鞋了,她平时也不穿高跟,就是心里痒痒,觉得特别的好看,才试试的。
反正今天夜里也不知道是犯了什么神经病了!
左凡很不以为然,又侧脸轻撇了杜莎莎一眼,笑着说道:“你倒是穿的很合身,这衣服就像是为你量身打造的一样。”
杜莎莎不好意思的低下头,也不在说什么,只是想着这几个月自己该怎么办,难不成真心要当一只米虫了。
而左凡好像可以看穿她的心事,连忙又安慰她起来:“你就放心的住在叶天浩这里,他不过就是嘴上比较硬,其实心里软着呢。
他会照顾你的,我再出钱给你请个保姆,也不会麻烦他什么的。”
“那怎么行呐!”
杜莎莎连忙反驳起来,一边又在心里想着请个保姆该有多贵啊,像他们这样有钱的人,该不会请一个一个月就要四五千的吧,那自己还真心欠的他们太多了。
“你不要担心任何问题,先把腿养好。”
左凡轻笑着宽慰起杜莎莎,突然又问起她,“我上一次送你的香水不好嘛?怎么没有闻到你身上有香味?”
“我没的擦香水的习惯。”
杜莎莎轻笑着,这是事实,她一向不喜欢擦香水的。
前面是红灯,左凡将车子停下来,侧着脸细瞧起杜莎莎,忍不住的就将她滑落的头发捋到她的肩膀后头,心里想着,真的好像,特别是这样静静的不说话时候,低着头的时候。
杜莎莎被左凡这样的举动给小小的怔住了,只见左凡又递给她一个小小的微笑,又踩上油门将车开过路口。
“我跟你也不熟,你为什么要这样的帮我?何况你也知道那位叶少爷也不大喜欢我,都不愿意我住在这里。
我跟他无法相处的!”
杜莎莎实在是不想掩饰心里的好奇心,就直接坦白的问起了左凡。
在这个城市里,左凡是第一个对她好的人,与叶天浩是天差地别,他处处为她着想,但是她知道他绝对不是因为喜欢自己,肯定会有别人的原因。
而此刻的叶天浩一面打着方向盘跟着左凡的车子后面,一面也在自己的心里想着:“我跟那个女人根本就是无法相处的!”
真心是天生的一对冤家。
但是叶天浩却还是不由自主的想起方才杜莎莎穿礼服的模样,更是令他痛心不己,为什么不是她穿,如果是她穿,他就可以牵着她的手去教堂,给她一个完美的婚礼。
可是她,最后还是抛下了自己,不管自己曾经对她有多好,依旧不能挽回她奔去别的男人的怀抱里。
而那个男人还是他的死对头,真的令人头痛!
关于叶天浩的性格,左凡是很清楚不过的,他刚才没有发大火,说明他也不是很讨厌杜莎莎,否则她真心是要遭殃了,而且他的心里有段不可触碰的痛楚。
现在依旧还占着房间的位置,说明他还是没有放下。
要知道那可是他前任,最爱女人的东西,以前有人碰了一下就是要生要死的,他放过了哪一个?而现在他居然还可以带着杜莎莎去医院看脚就说明己经很不容易了!
没有他想像中的那样讨厌,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而己。
...
小说穿成年代文男主前妻简介小说穿成年代文男主前妻元月月半著张小芳穿书了。书中男主是下乡的知青,年轻水嫩,盘亮条顺,馋的村支书的闺女死缠烂打。男主不想娶她,村支书直言,娶了自家闺女就让他去上大学。男主做梦都想离开农村,便捏着鼻子认下。...
白富美意外得随身空间,...
哥哥,我们一起玩水吧!三岁的沐一曦第一天见面,就豪闯九岁哥哥宇执野的浴室!被占尽便宜的宇执野欲哭无泪,从此以后,身上还黏上了一个小萌物,偶尔拎来舔一口,嗯,甜甜哒!十八岁生日的晚上,沐一曦喝下一瓶红酒,扑倒了宇执野,她媚眼朦胧,娇美醇香,逼问道我做了你的爸爸妈妈十五年的儿媳妇,你的兄弟们叫了我十五年的大嫂!你倒底娶不娶我?这很纠结吗?宇执野淡薄的唇角,勾起一抹宠溺的浅笑!直到肚子像吹气球一样大起来,沐一曦悲催地发现,她才是被吃干抹净的那一个!她的狐狸哥哥,早在她还不知道媳妇是何物的时候,就已将她占为己有!...
她亲眼看着他将别的女人抱走,独留她一人去死。她亲耳听着他撕心裂肺喊别的女人的名字,用身躯去护住旁人。楚虞知道,陆佔是真的想杀了她,也恨透了她。所以他才会弃了他们的孩子,斩了她的信念,更将她的一颗真心踩在脚底碾压。他爱她时,便胜繁花似锦。可他的爱,却被她放的火烧成了灰烬。...
二十二世纪军医,重生成懦弱民国三小姐,生父贪婪,姐妹伪善,还逼她嫁给一个傻子?陆大帅的长子陆少廷,有颜又有钱,傻就傻吧。傻傻的奶萌小狼犬,对她卖萌,对别人超凶。陆少廷她是我的媳妇儿,谁都不许欺负!回过头只有我能欺负,是不是?沈文君一滴冷汗。又一日。陆少廷媳妇儿,你喜不喜欢我?沈文君喜欢。眨了眨眼,小狼犬突然在她唇上吻了一下这样你喜欢吗?文君欲哭无泪。怎么感觉这个傻子比常人还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