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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最好的旧棉衣收了起来!
她又拿出新买的棉花,打算给两人一人做一件新棉衣。
过年的时候,他们还得去族长爷爷家拜年呢,今年他们刚成亲,怎么也得回娘家一趟。
两人都得穿一身新才行。
太阳已经落山了,鸡鸭已经自发的进笼了,现在白日里越来越短,夜里倒是很长。
杨明皓背着背篓回来了,沈新语急忙迎了上去,“回来了,我还没有做饭呢!”
“不急,时辰还早,快来看看,我都带回来了什么好东西?”
杨明皓一脸兴奋的样子,脸上没有一丝疲态。
“哦,是什么好东西啊?”
沈新语看他的样子,就知道搞到好东西了。
杨明皓将背篓上面的柴火拿开,露出一个黑漆漆的东西来,光线有些暗,沈新语没有看清是什么东西。
杨明皓看她有些不解,想来也是,她一个姑娘家的,怎么会认识山上的野物。
“是小野猪!
我本来是去看陷阱里有没有兔子的,结果发现了这只小野猪,它还有气呢!”
杨明皓说着就将背篓里的小野猪放了出来,果然,身子还一颤一颤的呢,只是可惜尖刺扎破了大动脉,怕是活不了多久了。
“这只野猪拿去卖了吧!
家里东西已经够吃了,换些银子也是好的。”
沈新语生怕他又要留着吃,忙抢先说道。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野猪卖的贵,卖了钱来买猪肉吃划算一些,我明天就拿去卖了!”
他也是这个意思。
“好,那我去做饭了!”
“我们一起吧!”
杨明皓随便洗了洗手,就跟着一起去了厨房。
他熟练的生好了火,再刷了锅。
沈新语将莴笋削了皮,麻利的切成了大小均匀的薄片,用铲子挖了一勺猪油放进锅里,莹白的油脂在锅里慢慢化成了油。
再加入葱姜蒜炒香,放入莴笋片翻炒,再加入盐巴搅拌均匀,很快就出了锅,另一口锅里焖的糙米饭也已经好了。
天已经彻底黑了,沈新语将家里的油灯点上,夫妻二人在烛光的照耀下,悠闲的吃着晚饭。
虽是粗茶淡饭,但他们吃的却很满足。
晚上,刮起了风,吹得稻草屋顶丝丝作响,屋子里的温度一下子就降了下来。
沈新语拿出下午赶出来的棉袄,递给了他,“试试看,合不合身?”
杨明皓看着半旧不新的袄子,“这是?”
“我看你的袄子太薄了,也不保暖,我就干脆都拆了,将三件的棉花全都塞进了一件,这样也暖和些。”
杨明皓摩挲着手里的袄子,真厚实!
穿上肯定很暖和。
而且针脚细密,将他之前破损的地方都补上了,看起来整洁好看了不少。
“你不用老是想着我,我身子好,也不觉得冷,倒是你自己,要赶快缝好,眼看着天就要冷了。”
沈新语笑了笑,又从柜子里翻出一件棉衣出来,“我都知道,我自己也缝了一件。”
杨明皓看着跟自己一样半旧不新的袄子,就知道也是将棉衣拆了,凑的一件新的。
他有些无奈,小媳妇谁不喜欢新衣服啊,就她老是想着自己不容易,总是舍不得吃用。
“不是买了新棉花吗?怎么不做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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